2020年許昌魏都區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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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時,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3)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2)前室應每層設一個常閉式加壓送風口,并應設手動開啟裝置。
1.自然通風
1)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當建筑高度大于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
年度檢測是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每年度開展的定期功能性檢查和測試。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組織實施年度檢測。
(一)噴頭
重點檢查噴頭選型與保護區域的使用功能、危險性等級等匹配情況,核查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是否高于保護區域環境最溫度30℃的要求,以及噴頭無變形、附著物、懸掛物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二)報警閥組
檢測前,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方式、狀態,確認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消防控制設備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濕式報警閥組、干式報警閥組、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組等按照其組件檢測和功能測試兩項內容進行檢測。
1.報警閥組件共性檢測要求
(1)檢測內容及要求。
1)檢報警閥組外觀標志,應標識清晰、內容翔實,符合產品生產技術標準要求,并注明系統名稱和保護區域,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
2)系統控制閥以及報警管路控制閥應全部開啟,并用鎖具固定手輪,具有明顯的啟閉標志;采用信號閥的,反饋信號應正確;測試管路放水閥應關閉;報警閥組應處于伺應狀態。
3)報警閥組的相關組件應靈敏可靠;消防控制設備應準確接收壓力開關動作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查看外觀標識和壓力表狀況,并記錄、核對其壓力值。
2)檢系統控制閥,看鎖具或者信號閥及其反饋信號;檢報警閥組報警管路、測試管路,查看其控制閥門、放水閥等啟閉狀態。
3)打開報警閥組測試管路放水閥,查看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等動作、反饋信號情況。
2.濕式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濕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
2)報警閥動作后,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5min內,消防水泵應自動啟動。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接收并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開啟系統(區域)末端試水裝置前,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讀數;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待壓力表指針晃動平穩后,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2)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信號反饋情況。
3)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
4)在距離水力警鈴3m處,采用聲級計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3.干式報警閩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檢查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狀態,保持其正常,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干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應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2)水力警鈴報警,水力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1min后,其出水壓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緩慢開啟氣壓控制裝置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空氣壓縮機運行情況,核對其啟、停壓力。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控制閥,同上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3)查看消防控制設備、排氣閥等,檢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消防水泵排氣閥入口的電動閥等動作及其信號反饋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末端試水裝置水壓力達到005MPa的時間。
5)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6)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4.預作用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檢查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其電磁閥的啟閉應靈敏可靠,反饋信號應準確。預作用裝置的功能性檢測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模擬火災探測報警,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自動啟動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動作。
2)報警閥組動作后,測試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其出水壓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以及消防水泵動作信號,反饋信號準確。
(2)檢測操作步驟。
)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檢測操作步驟,測試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工作情況。
2)關閉預作用裝置入口的控制閥,消防控制設備輸出電磁閥控制信號,查看電磁閥動作情況,核查反饋信號的準確性。
3)按照設計聯動邏輯,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查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打開末端試水裝置,待火災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6)檢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應現場各個組件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7)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5.雨淋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檢查其傳動管壓力表,其示值應符合設定值;按照干式系統要求測試氣壓傳動管的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雨淋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檢查雨淋報警閥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應具有自動、手動啟動控制方式。
2)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傳動管泄壓后,查看消防水泵、報警閥聯動啟動情況,動作應準確及時。
3)報警信號發出后,檢壓力開關動作情況,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距水力警鈴3m遠處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4)報警閥組動作后,檢查消防控制設備,電磁閥、消防水泵與壓力開關反饋信號應準確。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組的,報警信號發出后,檢查其報警閥組及其組件聯動情況聯動控制邏輯關系應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6)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測試其控制閥,啟閉應靈活可靠。
(2)檢測操作步驟。
1)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查看并讀取其傳動管壓力表數值,核對傳動管壓力設定值;對于氣壓傳動管,按照干式系統的檢測操作步驟對其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進行檢測。
2)分別對現場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看雨淋報警閥組的控制方式。
3)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對傳動管進行泄壓操作,逐一查看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4)對于火災探測器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時,按照“3)”或者“4)”的步驟,在不同防護區域進行測試,觀察各個防護區域對應的雨淋報警閥組及其組件的動作情況。
6)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7)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核查現場對應各個組件的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8)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關閉水源控制閥,現場手動啟、閉其系統控制閥多次。
9)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三)水流指示器
1.檢測內容及要求
檢查水流指示器外觀,應有明顯標志;信號閥應完全開啟,準確反饋啟閉信號;水流指示
2.檢測操作步驟
(1)現場檢水流指示器外觀。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動作信號。
(3)關閉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復位信號。
(四)末端試水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
檢查末端試水裝置的閥門、試水接頭、壓力表和排水管,應設置齊全,無損傷;壓力表應顯示正常,符合規定要求。
2.檢測操作步驟
(1)現場查看末端試水裝置的閥門、壓力表、試水接頭及排水管等外觀。
(2)關閉末端試水裝置,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的控制閥,待壓力表指針穩定后,讀取并記錄壓力表數值。
(4)水泵自動啟動5min后,讀取并記錄壓力表數值,觀察其變化情況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干式自噴系統的系統巡查、檢查維護、故障分析等內容。
一、系統巡查
1.噴頭外觀及其周邊障礙物、保護面積等。
2.報警閥組外觀、報警閥組檢測裝置狀態、排水設施狀況等。
3.充氣設備、排氣裝置及其控制裝置、火災探測傳動、液(氣)動傳動及其控制裝置、現場手動控制裝置等外觀、運行狀況。
4.系統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及其現場環境狀態,壓力監測情況等。
5.系統用電設備的電源及其供電情況。
二、系統周期性檢查維護
1.下列項目至少每月一次檢查維護:
1)電動、內燃消防水泵(增壓泵)啟動運行測試;
干式系統:啟動1只噴頭或模擬1只噴頭的排氣量排氣,報警、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并發出信號。
4)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布置,且豎向布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于6.0m;水平布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0m。
民用建筑的鍋爐房通常是為建筑采暖提供熱源,一般以熱水或蒸汽鍋爐應用較多。
一、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
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屬于丁類生產廠房,但根據鍋爐的燃料不同,鍋爐房建筑的耐火等級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CB500162014,2018年版)和《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2008)的要求,燃油和燃煤鍋爐房分別為一級和二級。但如裝設總額定蒸發量不超過4th、以煤為燃料的鍋爐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
民用建筑的鍋爐房通常是為建筑采暖提供熱源,一般以熱水或蒸汽鍋爐應用較多。
一、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
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屬于丁類生產廠房,但根據鍋爐的燃料不同,鍋爐房建筑的耐火等級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CB500162014,2018年版)和《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2008)的要求,燃油和燃煤鍋爐房分別為一級和二級。但如裝設總額定蒸發量不超過4th、以煤為燃料的鍋爐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
2)當系統負擔具有不同凈高場所時,應采用上述方法對系統中每個場所所需的排煙量進行計算,并取其中的最大值作為系統排煙量。
直燃機本身還具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廠家選配品質較高的燃燒器,具有調壓及一定的穩定作用,可以保證燃燒的穩定;設置雙級電磁閥串聯使用,確保停機燃氣不漏進爐膛,即使在煙道內出現險情產生爆炸,煙道上設有防火門,不會產生破壞性作用;穩壓器、壓力控制器對燃氣壓力上下限進行控制,一旦燃氣壓力超過上下限,則燃燒機立即停火,無脫火和回火的危險;設置了燃氣電磁閥泄漏檢測裝置,一旦發現泄漏,就立即保護,不執行點火程序;設置空氣壓力開關,確保燃燒機運行期間風有足夠的鼓風量,使燃燒正常進行,一旦風機現故障,燃燒機立即停火保護;設置離子火焰檢測裝置,時刻監視燃燒情況,一旦出現異常,立即停火保護;設置了風機過載保護,一旦過載,則立即停火保護;設置了燃燒機開啟防火聯鎖裝置,燃燒機未閉好,將無法點火;設置了風門與供氣蝶閥步調節聯動裝置,確保燃燒機空燃比始終正確穩定;設置了氣敏傳感器,一旦空氣中可燃氣體比例超標,燃燒器不執行點火指令。
(二)直燃機的火災危險性
(1)直燃機使用燃油(輕油、柴油)、燃氣(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這些燃料的物化性質決定了燃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
2)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當控制失靈、管道閥門泄漏以及機件損壞時燃油、燃氣泄漏,液體蒸氣、氣體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熱源產生燃燒、爆炸。
(3)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直燃機熄火,使爐膛內的氣體、霧化油體積急劇膨脹造成爐膛爆炸,還可能造成水平煙道和煙囪內的氣體、油氣、油的裂解氣爆炸。
(三)直燃機房的防火防爆措施
直燃機房的安全核心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泄漏,不發生爆炸。
(1)直燃機組在設計和制造上的質量,應符合產品本身質量保證要求。
(2)直燃機房應設置在建筑外的專用房間內,確有困難時,應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墻部位,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并采用無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當必須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燃油直燃機房的油箱不應大1m3,并應設在耐火極限不低于二級的房間內,該房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3)直燃機房人員疏散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至少應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從機房最遠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超過35m。疏散門應為甲級防火門,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為不燃性的防火挑檐或不小于12m的窗間墻。
(4)機房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燃油直燃機房應設感溫火災探測器,燃氣直燃機房應設感煙火災探測器及可燃氣體報警探測器)應設置與直燃機的容量及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及水噴霧滅火裝置、兩個系統之間應可靠聯動,報警探測器檢測點不少于2個,且應布置在易泄漏的設備或部件上方。當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25%時,報警系統應能及時準確報警和切斷燃氣總管上的閥門和非消防電源,并啟動事故排風系統。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直燃機房應設置排水設施。
(5)主機房應設置可靠的送風、排風系統,室內不應出現負壓。燃油機組機房的正常通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少于3次h確定。事故排風量應按不少于6次h確定。燃氣機組機房的正常通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少于6次h確定。事故排風量應按不少于12次h確定。其機械排風系統與可燃氣體濃度報警系統聯動。并且送風量不應小于燃燒所需的空氣量(18m/104kcal,lcal=4.1868J)和人員所需新鮮空氣量之和,以保證主機房的天然氣濃度低于爆炸下限,應能保證在停電情況下正常運行。
(6)應設置雙回路供電,并應在末端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燃氣直燃機房使用氣體如密度比空氣小(如天然氣),機房應采用防爆照明電器;使用氣體密度如果比空氣大(如液化石油氣),則機房應設不發火地面,且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機房不應布置在地下各層。
(7)燃氣直燃機房應有事故防爆泄壓設施,并應符合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外窗、輕質屋蓋、輕質墻體(自重不超過60kg/m2)可為泄壓設施,在機房四周和頂部及柱子迎爆面安裝爆炸減壓板,降低爆炸時產生的爆炸壓力峰值,保護主體結構。防爆泄壓面的設置應避開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發生爆炸的部位。
(8)進人地下機房的天然氣管道應盡量縮短,除與設備連接部分的接頭外,一律采用焊接,并穿套管單獨敷設,應盡量減少閥門數量,進氣管口應設有可靠的手動和自動閥門。進入建筑物內的燃氣管道必須采用專用的非燃材料管道和優質閥門,保證燃氣不致泄漏。進氣、進油管道上應設置緊急手動和自動切斷閥,燃油直燃機應設事故油箱。
(9)機房內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溴化鋰機組所帶的真空泵電控柜也應采取隔爆措施,保證在運行過程中不產生火花。電氣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10)煙道和煙囪應具有能夠確保穩定燃燒所需的截面積結構,在工作溫度下應有足夠的強度,在煙道周圍0.5m以內不允許有可燃物,煙道不得從油庫房及有易燃氣體的房屋中穿過,排氣口水平距離6m以內不允許堆放易燃品。
(11)每臺機組宜采用單獨煙道,多臺機組共用一個煙道時,每臺機組的排煙口應設置風門。
三、廚房設備防火防爆
廚房作為餐飲場所的重要特殊用房,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標準進行設計。
(一)廚房的火災危險性
(1)燃料多。廚房是使用明火進行作業的場所,所用的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炭等,若操作不當,很容易引起泄漏、燃燒和爆炸。
(2)油煙重。廚房常年與煤炭、氣火打交道,場所環境一般較濕。在這種條件下,燃料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不均勻燃燒物及油蒸氣蒸發產生的油煙很容易積聚,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層和粉塵附著在墻壁、油煙管道和抽油煙機的表面,如不及時清洗,就有可能引起火災。
(3)電氣線路隱患大。在有些廚房,仍然存在裝修用鋁芯線代替銅芯線,電線不穿管、開關不設底蓋的現象。這些設施在水電、油煙的長期腐蝕下,很容易發生漏電、短路起火。另外,廚房內運行的設備比較多,超負荷現象嚴重,特別是一些大功率電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會因電流過載引發火災。
(4)灶具器具易引發事故。灶具和器具若使用不當,極易引發廚房火災。生活中因高壓鍋、蒸汽鍋、電飯煲、微波爐、烤箱等操作不當引發火災的案例不在少數。
(5)用油不當引發火災。廚房用油大致分為兩種,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指的是柴油、煤油,大型賓館和飯店主要用柴油。柴油閃點較低,在使用過程中因調火、放置不當等原因很容易引發火災。食用油引發火災的情況也較常見。
(二)廚房設備防火防爆措施
(1)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規定,除住宅外,其他建筑內的廚房隔墻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隔墻上的門、窗應為乙級防火門、窗。同時,餐廳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且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緊急事故自動切斷裝置。由于廚房環境溫度較高,其灑水噴頭選擇也應符合其工作環境溫度要求,應選用公稱動作溫度為93℃的噴頭,顏色為綠色。
(2)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閿門必須進行定期檢查,防止泄漏。如發現燃氣泄漏應首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3)廚房灶具旁的墻壁、抽油煙機罩等容易污染處應天天清洗,油煙管道至少應每半年清洗一次。
(4)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嚴格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設置,電器開關、插座等應以封閉為佳,防止水滲入,并應安裝在遠離燃油、燃氣設備的部位;廚房內運行的各種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并注意使用過程中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
(5)廚房內使用的各種灶具和炊具,應使用經國家質量檢測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
(6)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電源、火源。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安裝調試、檢測驗收包括供水設施、管網及系統組件等安裝、系統試壓和沖洗、系統調試、技術檢測、竣工驗收等內容。
一、噴頭
(一)噴頭安裝及質量檢測要求
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進行噴頭安裝;安裝前,查閱消防設計文件,確定不同使用場所的噴頭型號、規格。噴頭安裝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1)采用專用工具安裝噴頭,嚴禁利用噴頭的框架施擰;噴頭的框架、濺水盤產生變形、釋放原件損傷的,應采用型號、規格相同的噴頭進行更換。
(2)噴頭安裝時,不得對噴頭進行拆裝、改動,嚴禁在噴頭上附加任何裝飾性涂層。
(3)不同類型的噴頭按照下列要求安裝
1)直立型噴頭連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向上直立安裝于配水支管上。
2)下垂型噴頭連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下垂安裝于配水支管上。
3)邊墻型噴頭根據選定的型號、規格,水平安裝于頂棚(吊頂)下的邊墻上,或者直立向上、下垂安裝于頂棚下。
4)干式噴頭連接于特殊的短立管上,根據其保護區域結構特征和噴頭型號、規格,直立向上、下垂或者水平安裝于配水支管上,短立管入口處設置密封件,阻止水流在噴頭動作前進入立管。
5)嵌入式噴頭、隱蔽式噴頭安裝時,噴頭根部螺紋及其部分或者全部本體嵌入吊頂護覃內,噴頭下垂安裝于配水支管上。
6)齊平式噴頭安裝時,噴頭根部螺紋及其部分本體下垂安裝于吊頂內配水支管上,部分或者全部熱敏元件隨部分噴頭本體安裝于吊頂下。
7)噴頭安裝在易受機械損傷處,加設噴頭防護罩。
(4)當噴頭的公稱直徑小于10mm時,在系統配水干管、配水管上安裝過濾器。
(5)按照消防設計文件要求確定噴頭的位置、間距,根據土建工程中吊頂、頂板、門、窗、洞口或者其他障礙物以及倉庫的堆垛、貨架設置等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噴頭位置,以符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參數中關于建筑最大凈空高度、作用面積和倉庫內噴頭設置等技術參數,以及噴頭濺水盤與吊頂、門、窗、洞口或者障礙物的距離要求
(6)當噴頭濺水盤高于附近梁底或者高于寬度小于1.2m的通風管道、排管、橋架腹面時,噴頭濺水盤高于梁底、通風管道、排管、橋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離應符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17)的規定。梁、通風管道、排管、橋架寬度大于1.2m時,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設噴頭。當增設的噴頭上方有孔洞、縫隙時,可在噴頭的上方設置擋水板
(7)噴頭安裝在不到頂的隔斷附近時,噴頭與隔斷的水平距離和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17)的規定。
(二)檢測方法
用目測觀察和尺量檢的方法檢測。技術檢測具體方法和判定標準詳見竣工驗收中噴頭的驗收方法和合格判定標準。
二、報警閥組
報警閥組安裝在供水管網試壓、沖洗合格后組織實施
(一)報警閥組安裝及技術檢測共性要求
1.報警閩組安裝要求
報警閥組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安裝,并通過技術檢測控制其安裝質量:
(1)按照標準圖集或者生產廠家提供的安裝圖樣進行報警閥閥體及其附屬管路的安裝。
(2)報警閥組垂直安裝在配水干管上,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水流標識與系統水流方向一致。報警閥組的安裝順序為:先安裝水源控制閥、報警閥,再進行報警閥輔助管道的連接。
(3)按照設計圖樣中確定的位置安裝報警閥組;設計未予明確的,報警閥組安裝在便于操作、監控的明顯位置。
(4)報警閥閥體底邊距室內地面高度為12m,側邊與墻的距離不小于0.5m,正面與墻的距離不小于1.2m,報警閥組凸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5m。
(5)報警閥組安裝在室內時,室內地面增設排水設施
三、水流報警裝置
水流報警裝置根據系統類型的不同,可選用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及其組合對系統水流壓力、流動等進行監控報警。
(一)水流指示器
1.安裝與技術檢測要求
管道試壓和沖洗合格后,管內不應有焊渣等異物,方可安裝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安裝前,對照消防設計文件核對產品型號、規格。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安裝:
(1)水流指示器槳片、膜片豎直安裝在水平管道上側,其動作方向與水流方向一致
(2)水流指示器安裝后,其槳片、膜片動作靈活,不得與管壁發生碰擦。
(3)同時使用信號閥和水流指示器控制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信號閥安裝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與水流指示器間的距離不小于300mm
2.檢測方法
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方法和步驟進行檢測
(1)安裝前,檢管道試壓和沖洗記錄,對照圖樣檢查、核對產品型號、規格。
(2)目測檢查電氣元件的安裝位置,開啟試水閥門放水,檢查水流指示器的水流方向。
(3)放水檢水流指示器槳片、膜片動作情況,檢有無卡阻、碰擦等情況。
(4)采用卷尺測量信號閥與水流指示器的距離。
給水管網
(一)管道連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連接方式有螺紋連接、焊接連接、法蘭連接、承插連接、溝槽連接等。
1)目前消防給水管道工程中較常用的連接方式有以下幾種:
①管卡連接;②同徑三通連接;③同徑四通連接;④彎頭連接;⑤同心異徑連接;⑥機械三通連接;⑦機械四通連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裝
架空管道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下列規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裝不應影響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應影響和妨礙通行以及門窗等開啟。
(2)當設計無要求時,管道的中心線與梁、柱、樓板等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3-2-4的規定
(3)消防給水管穿過地下室外墻、構筑物墻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處時,要設防水套管。
(4)消防給水管穿過建筑物承重墻或基礎時,應預留洞口,洞口高度應保證管頂上部凈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應填充不透水的彈性材料。
(5)消防給水管穿過墻體或樓板時要加設套管,套管長度不應小于墻體厚度,或應高出樓面或地面50mm;套管與管道的間隙應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應位于套管內。
(6)消防給水管必須穿過伸縮縫及沉降縫時,應采用波紋管和補償器等技術措施。消防給水管穿過結構縫時的安裝方式。
(7)消防給水管可能發生冰凍時,應采取防凍技術措施。
(8)消防給水管通過或敷設在有腐蝕性氣體的房間內時,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纏繞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應刷紅色油漆或涂紅色環圈標志,并注明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識。紅色環圈標志寬度不應小于20mm,間隔不宜大于4m,在一個獨立的單元內環圈不宜少于兩處。
(三)管網支吊架的安裝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裝應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質及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
(2)設計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撐點處應能承受5倍于充滿水的管道質量,且管道系統支撐點應支撐整個消防給水系統。
(3)管道支架的支撐點宜設在建筑物的結構上,其結構在管道懸吊點應能承受充滿水管道質量另加至少114kg的閥門、法蘭和接頭等附加荷載。充水管道的參考質量可按表3-2-5選取。
(4)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穿梁處宜設置1個吊架
(6)下列部位應設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點設1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小于DN50mm時可不設。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長度超過15m,每15m長度內應至少設1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不大于DN40mm時可不設。
3)管徑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彎、三通及四通位置處應設個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強度,應滿足管道、配件及管內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時不損壞或不產生永久變形。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管道再用緊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結構上,可作為1個防晃支架處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設置的防晃支架應不少于1個;當管道改變方向時,應增設防晃支架;立管應在其始端和終端設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網的試壓和沖洗
消防給水管網施工完成后,要進行試壓和沖洗,要求如下:
(1)管網安裝完畢后,要對其進行強度試驗、沖洗和嚴密性試驗。
(2)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
(3)系統試壓完成后,要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并與記錄核對無誤。
(4)管網沖洗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沖洗順序應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順序進行。
(5)系統試壓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礎、管道支墩等經復查應符合設計要求。
2)試壓用的壓力表不應少于2只;精度不應低于15級,量程為試驗壓力值的15~2倍。
3)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要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的臨時盲板應具有凸出于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并記錄臨時盲板的數量。
(6)系統試壓過程中,當出現泄漏時,要停止試壓,并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試。
(7)管網沖洗宜用水進行。沖洗前,應對系統的儀表采取保護措施。
(8)沖洗前,對管道防晃支吊架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9)對不能經受沖洗的設備和沖洗后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
(10)沖洗管道直徑大于DN100mm時,應對其死角和底部進行敲打,但不得損傷管道。
(11)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采用生活用水進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水。
(12)在管材類型為鋼管的壓力管道的水壓強度試驗中,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l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不應低于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于1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
(13)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壓30min后,管網應無泄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壓嚴密性試驗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應為系統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15)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低于5℃時,水壓試驗應采取防凍措施。
(16)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干管、進戶管和室內埋地管道應在回填前單獨或與系統一起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水壓嚴密性試驗。
(17)氣壓嚴密性試驗的介質宜采用空氣或氮氣,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應大于0.01MPa
(18)管網沖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應小于系統設計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網沖洗宜分區、分段進行;水平管網沖洗時,其排水管位置應低于沖洗管網。
(19)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要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網沖洗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時,沖洗方可結束。
(21)管網沖洗宜設臨時專用排水管道,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應小于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22)管網的地上管道與地下管道連接前,應在管道連接處加設堵頭后,再對地下管道進行沖洗。
(23)管網沖洗結束后,應將管網內的水排除干凈。
(24)干式消火栓系統管網沖洗結束,管網內水排除干凈后,必要時可采用壓縮空氣吹干。
(五)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
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要求如下:
(1)各類閥門型號、規格及公稱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2)閥門的設置應便于安裝維修和操作,且安裝空間能滿足閿門完全啟閉的要求,并作標志。
(3)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4)消防給水系統干管與水滅火系統連接處應設置獨立閥門,并保證各系統獨立使用。
(六)給水管網的檢測驗收
(1)管網應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質、管徑、接頭、連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凍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標識應符合設計要求。
2)管網排水坡度及輔助排水設施,應符合設計要求。
3)管網不同部位安裝的閥門及部件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設置的支架,應符合相關規定。
5)消防給水系統流量、壓力的驗收,應通過系統流量、壓力檢測裝置和末端試水裝置進行放水試驗,系統流量、壓力和消火栓充實水柱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閥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閥門的型號、安裝位置和方向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2)閥門的安裝位置、進出口方向應正確,連接應牢固、緊密,啟閉應靈活,閥桿、手輪等朝向應合理。
濕式系統:啟動1只噴頭或以0.94~15L/s的流量從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及時動作并發出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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