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每發生一項經濟業務,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填制記賬憑證。通過記賬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可以反映和監督企業每項經濟業務的發生和完成情況。但是由于會計憑證數量多,格式不一,所提供的資料比較分散,缺乏系統性,因此,每張憑證一般只能反映個別經濟業務的內容。為了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某一類和全部經濟業務及其引起的資產與權益的增減變化情況,給經濟管理提供完整而系統的會計處理資料,并為編制財務報表提供依據,就要設置會計賬簿,把分散在會計憑證中的大量會計處理資料加以集中和歸類整理,分門別類地記錄在賬簿中。因此,每個企業都應按照會計準則體系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和登記會計賬簿。通過賬簿記錄,既能對經濟活動進行序時會計處理,又能進行分類會計處理;既可提供各項總括的會計處理資料,又可提供明細的會計處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