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計算取得現金流量表中各項目的應填列金額,企業可以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及其他可認定為現金等價物的科目設置編制現金流量表的專用明細科目。這些專用的明細科目均以現金流量表的報表項目命名。企業在進行日常業務的會計處理時,除了進行正常的會計處理外,還應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及其他可認定為現金等價物的發生額確定所屬的現金流量表項目,并平行登記到所設置的編制現金流量表專用明細科目中。期末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則只要將這些專用明細科目的發生額進行分析計算,即可獲得現金流量表主表部分的現金流量項目應填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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