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分類: 在建橋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機械,根據其構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類型起重機械和臂架類型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四大類。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卷揚機等。橋架類型起重機械如梁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等。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等。纜索式起重機如升降機等。 按起重性質分類 按起重性質分: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按結構性能分類 按結構形式,起重機主要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架式(橋式、門式起重機)、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門座式、鐵路式、浮船式、桅桿式起重機)、纜索式。

起重機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列技術要求: 1、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4、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地吊運;6、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定的安全圈數; 7、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輸 電 線 路 電 壓 V(kV) <1 1--35 ≥60最
小
距
離(m) 1.5 3 0.01(V-50)+38、流動式起重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9、 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小吊車工作中三角形法則:三角形法,將一已知力分解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還要有下列之一的補充條件。力矩:外力可使物體產生轉動作用,例如用板手擰螺母時,外力使螺母轉動。為了度量力對物體的轉動效果,便提出“力對點的矩”(簡稱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體轉動時,常把物體轉動的中心點稱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線的垂直距離稱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積稱為力矩。用公式表示則為:M=+P·L 式中M——力矩,單位為N·m; P——力,單位為N;L——吊車力臂,單位為m由上式看出,力對物體轉動的作用效果與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強。式中正、負號規定如下;使物體作順時針轉動的力矩規定為正號,使物體作逆時針方向轉動的力矩規定為負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