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起重設備: 輕小型起重設備的特點是輕便、結構緊湊,動作簡單,作業范圍投影以點、線為主。輕、小型起重設備,一般只有一個升降機構,它只能使重物作單一的升降運動。屬于這一類的有:千斤頂、滑車、手(氣、電)動葫蘆、絞車等。電動葫蘆常配有運行小車與金屬構架以擴大作業范圍。<電動葫蘆>
CD1、MD1型系列鋼絲繩電動葫蘆系在原CD、MD型基礎上的改進型產品。它具有結構緊湊、輕巧、安全可靠、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換性強、起重能力高、維修方便等特點,是用途廣泛,深受歡迎的輕型起重設備。 該葫蘆有固定式和小車式兩類。固定式按固定支腳在上、下、左、右位置不同又分為A1、A2、A3、A4四種型式,可直接安裝在構架上使用,小車式具有運行功能,可安裝在軌道上使用。CD1型為單速起升,MD1為常速和慢速兩檔起升。

塔吊,亦稱塔式起重機,起源于西歐。據記載,第一項有關建筑用塔吊專利頒發于1900年。1905年出現了塔身固定的裝有臂架的起重機,1923年制成了近代塔吊的原型樣機,同年出現第一臺比較完整的近代塔吊。1930年當時德國已開始批量生產塔吊,并用于建筑施工。1941年,有關塔吊的德國工業標準DIN8770公布。該標準規定以吊載(t)和幅度(m)的乘積(tm)一起以重力矩表示塔吊的起重能力。塔吊技術發展:從塔吊技術發展方面來看,雖然新的塔吊產品層出不窮,新塔吊產品在生產效能、操作簡便、保養容易和運行可靠方面均有提高,但是塔吊技術并無根本性的改變。塔吊的研究正向著組合式發展。所謂的組合式,就是以塔身結構為核心,按結構和功能特點,將塔身分解成若干部分,并依據系列化和通用化要求,遵循模數制原理再將各部分劃分成若干模塊。根據參數要求,選用適當模塊分別組成具有不同技術性能特征的塔吊,以滿足施工的具體需求。推行組合式的塔吊有助于加快塔吊產品開發進度,節省產品開發費用,并能更好的為客戶服務。

小吊車工作中三角形法則:三角形法,將一已知力分解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還要有下列之一的補充條件。力矩:外力可使物體產生轉動作用,例如用板手擰螺母時,外力使螺母轉動。為了度量力對物體的轉動效果,便提出“力對點的矩”(簡稱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體轉動時,常把物體轉動的中心點稱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線的垂直距離稱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積稱為力矩。用公式表示則為:M=+P·L 式中M——力矩,單位為N·m; P——力,單位為N;L——吊車力臂,單位為m由上式看出,力對物體轉動的作用效果與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強。式中正、負號規定如下;使物體作順時針轉動的力矩規定為正號,使物體作逆時針方向轉動的力矩規定為負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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