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通常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 雛形 :中國古代灌溉農田用的桔槔是臂架型起重機的雛形。14世紀,西歐出現了人力和畜力驅動的轉動臂架型起重機。19世紀前期,出現了橋式起重機;起重機的重要磨損件如軸、齒輪和吊具等開始采用金屬材料制造,并開始采用水力驅動。19世紀后期,蒸汽驅動的起重機逐漸取代了水力驅動的起重機。20世紀20年代開始,由于電氣工業和內燃機工業迅速發展,以電動機或內燃機為動力裝置的各種起重機基本形成。 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回轉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

1.檢查噴油器噴油壓力,觀察噴霧情況,并進行必要的清洗和調整。2.檢查噴油提前角,檢查氣門間隙。3.檢查水泵排水情況,必要時更換水封。4.檢查曲軸箱通風裝置,看其是否通暢,如堵塞,應清理。5.檢查主要零部件的緊固情況,對連桿螺栓,曲軸主軸承螺栓,汽缸蓋螺栓必要時拆換或重新按規定扭矩擰緊。6.檢查電器設備、查看各電線接頭是否接牢,有燒損的應更換。7.清洗機油、燃油管路。8.清洗廢氣渦輪增壓器的氣、油道及渦輪殼等零件的油污和積炭。(3)三級技術保養。除二級技術保養項目外,尚需增加下列項目。1.檢查汽缸蓋組件,觀察氣門,氣門座,氣門導管,氣門彈簧,推桿和搖臂配合面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更換。2.檢查曲軸組件,檢查推力軸承,主軸承是否磨損超限,必要時更換。3.檢查連桿組件,即檢查活塞環、汽缸套、連桿瓦及小偷套的磨損情況。4.檢查傳動機構和配氣定時。5.檢查噴油泵柱塞偶件的密封性及調速器的磨損情況。6.檢查噴油壓力及霧化情況。7.檢查渦輪增壓器葉輪和殼體和間隙以及氣封、油封等零件是否損壞。8.檢查機油泵、水泵的磨損程度。9.檢查充、發電機及啟動機,清洗各部件,加注新的潤滑脂。

鋼絲繩的連接強度不得小于其破斷拉力的80%;當采用繩卡連接時,應按照鋼絲繩直徑選用繩卡規格及數量,繩卡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一邊,當采用編結連接時,編結長度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且不應小于300mm。 3 鋼絲繩出現磨損斷絲時,應減載使用,當磨損斷絲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合格鋼絲繩。 應根據構件的重量、長度及吊點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夾角宜在45o~60o之間,不得小于30o。 11.2.3 吊具(鐵扁擔)的設計制作應有足夠的強度及剛度,根據構件重量、形狀、吊點和吊裝方法確定,吊具應使構件吊點合理吊索受力均勻。 11.2.4 應正確使用吊鉤,嚴禁使用焊接鉤、鋼筋鉤,當吊鉤掛繩斷面處磨損超過高度10%時應報廢。 11.2.5 應按照鋼絲繩直徑及工作類型選用滑車,滑車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 千斤頂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千斤頂底部應放平,并應在底部及頂部加墊木板; 2 不得超負荷使用,頂升高度不得超過活塞的標志線,或活塞總高度的3/4; 3 頂升過程中應隨構件的升高及時用枕木墊牢,應防止千斤頂頂斜或回油引起活塞突然下降; 4 多臺千斤頂聯合使用時,應采用同一型號千斤頂并應保持各千斤頂的同步性,每臺千斤頂的起升能力不得小于計算承載力的 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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