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一級消防工程師信息 濰坊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是濰坊教育品牌,開設有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一級消防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執業藥師、健康管理師等專業,推出“網絡+面授+智能題庫”的融合式教學和“講師授課+助教答疑”的雙師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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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壓30min,管網應無泄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
管道穿梁及地下室剪力墻、水池等,應裝設預埋套管。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組織實施年度檢測。
(一)噴頭
重點檢查噴頭選型與保護區域的使用功能、危險性等級等匹配情況,核查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是否高于保護區域環境最溫度30℃的要求,以及噴頭無變形、附著物、懸掛物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二)報警閥組
檢測前,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方式、狀態,確認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消防控制設備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濕式報警閥組、干式報警閥組、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組等按照其組件檢測和功能測試兩項內容進行檢測。
1.報警閥組件共性檢測要求
(1)檢測內容及要求。
1)檢報警閥組外觀標志,應標識清晰、內容翔實,符合產品生產技術標準要求,并注明系統名稱和保護區域,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
2)系統控制閥以及報警管路控制閥應全部開啟,并用鎖具固定手輪,具有明顯的啟閉標志;采用信號閥的,反饋信號應正確;測試管路放水閥應關閉;報警閥組應處于伺應狀態。
3)報警閥組的相關組件應靈敏可靠;消防控制設備應準確接收壓力開關動作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查看外觀標識和壓力表狀況,并記錄、核對其壓力值。
2)檢系統控制閥,看鎖具或者信號閥及其反饋信號;檢報警閥組報警管路、測試管路,查看其控制閥門、放水閥等啟閉狀態。
3)打開報警閥組測試管路放水閥,查看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等動作、反饋信號情況。
2.濕式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濕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
2)報警閥動作后,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5min內,消防水泵應自動啟動。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接收并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開啟系統(區域)末端試水裝置前,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讀數;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待壓力表指針晃動平穩后,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2)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信號反饋情況。
3)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
4)在距離水力警鈴3m處,采用聲級計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3.干式報警閩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檢查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狀態,保持其正常,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干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應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2)水力警鈴報警,水力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1min后,其出水壓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緩慢開啟氣壓控制裝置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空氣壓縮機運行情況,核對其啟、停壓力。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控制閥,同上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3)查看消防控制設備、排氣閥等,檢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消防水泵排氣閥入口的電動閥等動作及其信號反饋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末端試水裝置水壓力達到005MPa的時間。
5)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6)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4.預作用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檢查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其電磁閥的啟閉應靈敏可靠,反饋信號應準確。預作用裝置的功能性檢測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模擬火災探測報警,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自動啟動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動作。
2)報警閥組動作后,測試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其出水壓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以及消防水泵動作信號,反饋信號準確。
(2)檢測操作步驟。
)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檢測操作步驟,測試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工作情況。
2)關閉預作用裝置入口的控制閥,消防控制設備輸出電磁閥控制信號,查看電磁閥動作情況,核查反饋信號的準確性。
3)按照設計聯動邏輯,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查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打開末端試水裝置,待火災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6)檢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應現場各個組件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7)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5.雨淋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檢查其傳動管壓力表,其示值應符合設定值;按照干式系統要求測試氣壓傳動管的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雨淋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檢查雨淋報警閥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應具有自動、手動啟動控制方式。
2)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傳動管泄壓后,查看消防水泵、報警閥聯動啟動情況,動作應準確及時。
3)報警信號發出后,檢壓力開關動作情況,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距水力警鈴3m遠處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4)報警閥組動作后,檢查消防控制設備,電磁閥、消防水泵與壓力開關反饋信號應準確。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組的,報警信號發出后,檢查其報警閥組及其組件聯動情況聯動控制邏輯關系應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6)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測試其控制閥,啟閉應靈活可靠。
(2)檢測操作步驟。
1)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查看并讀取其傳動管壓力表數值,核對傳動管壓力設定值;對于氣壓傳動管,按照干式系統的檢測操作步驟對其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進行檢測。
2)分別對現場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看雨淋報警閥組的控制方式。
3)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對傳動管進行泄壓操作,逐一查看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4)對于火災探測器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時,按照“3)”或者“4)”的步驟,在不同防護區域進行測試,觀察各個防護區域對應的雨淋報警閥組及其組件的動作情況。
6)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7)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核查現場對應各個組件的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8)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關閉水源控制閥,現場手動啟、閉其系統控制閥多次。
9)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等進行對比核查。
(2)按照各類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04)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組織實施年度檢測。
(一)噴頭
重點檢查噴頭選型與保護區域的使用功能、危險性等級等匹配情況,核查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是否高于保護區域環境最溫度30℃的要求,以及噴頭無變形、附著物、懸掛物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二)報警閥組
檢測前,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方式、狀態,確認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消防控制設備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濕式報警閥組、干式報警閥組、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組等按照其組件檢測和功能測試兩項內容進行檢測。
1.報警閥組件共性檢測要求
(1)檢測內容及要求。
1)檢報警閥組外觀標志,應標識清晰、內容翔實,符合產品生產技術標準要求,并注明系統名稱和保護區域,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
2)系統控制閥以及報警管路控制閥應全部開啟,并用鎖具固定手輪,具有明顯的啟閉標志;采用信號閥的,反饋信號應正確;測試管路放水閥應關閉;報警閥組應處于伺應狀態。
3)報警閥組的相關組件應靈敏可靠;消防控制設備應準確接收壓力開關動作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查看外觀標識和壓力表狀況,并記錄、核對其壓力值。
2)檢系統控制閥,看鎖具或者信號閥及其反饋信號;檢報警閥組報警管路、測試管路,查看其控制閥門、放水閥等啟閉狀態。
3)打開報警閥組測試管路放水閥,查看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等動作、反饋信號情況。
2.濕式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濕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
2)報警閥動作后,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5min內,消防水泵應自動啟動。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接收并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開啟系統(區域)末端試水裝置前,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讀數;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待壓力表指針晃動平穩后,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2)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信號反饋情況。
3)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
4)在距離水力警鈴3m處,采用聲級計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3.干式報警閩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檢查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狀態,保持其正常,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干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應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2)水力警鈴報警,水力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1min后,其出水壓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緩慢開啟氣壓控制裝置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空氣壓縮機運行情況,核對其啟、停壓力。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控制閥,同上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3)查看消防控制設備、排氣閥等,檢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消防水泵排氣閥入口的電動閥等動作及其信號反饋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末端試水裝置水壓力達到005MPa的時間。
5)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6)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4.預作用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檢查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其電磁閥的啟閉應靈敏可靠,反饋信號應準確。預作用裝置的功能性檢測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模擬火災探測報警,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自動啟動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動作。
2)報警閥組動作后,測試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其出水壓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以及消防水泵動作信號,反饋信號準確。
(2)檢測操作步驟。
)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檢測操作步驟,測試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工作情況。
2)關閉預作用裝置入口的控制閥,消防控制設備輸出電磁閥控制信號,查看電磁閥動作情況,核查反饋信號的準確性。
3)按照設計聯動邏輯,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查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打開末端試水裝置,待火災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6)檢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應現場各個組件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7)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5.雨淋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檢查其傳動管壓力表,其示值應符合設定值;按照干式系統要求測試氣壓傳動管的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雨淋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檢查雨淋報警閥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應具有自動、手動啟動控制方式。
2)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傳動管泄壓后,查看消防水泵、報警閥聯動啟動情況,動作應準確及時。
3)報警信號發出后,檢壓力開關動作情況,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距水力警鈴3m遠處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4)報警閥組動作后,檢查消防控制設備,電磁閥、消防水泵與壓力開關反饋信號應準確。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組的,報警信號發出后,檢查其報警閥組及其組件聯動情況聯動控制邏輯關系應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6)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測試其控制閥,啟閉應靈活可靠。
(2)檢測操作步驟。
1)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查看并讀取其傳動管壓力表數值,核對傳動管壓力設定值;對于氣壓傳動管,按照干式系統的檢測操作步驟對其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進行檢測。
2)分別對現場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看雨淋報警閥組的控制方式。
3)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對傳動管進行泄壓操作,逐一查看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4)對于火災探測器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時,按照“3)”或者“4)”的步驟,在不同防護區域進行測試,觀察各個防護區域對應的雨淋報警閥組及其組件的動作情況。
6)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7)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核查現場對應各個組件的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8)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關閉水源控制閥,現場手動啟、閉其系統控制閥多次。
9)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建筑物內的通風和空調系統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創造了舒適的環境條件,但如系統設計不當,不僅設備本身存在火險隱患,而且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還將成為火災在建筑物內蔓延傳播的重要途徑。由于這類管道縱橫交錯貫穿于建筑物中,火災由此蔓延的后果極為嚴重。在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粉塵的廠房內,加強通風,及時排除空氣中的可燃有害物質,是一項很重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設計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2009)以及《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范》(GB500672014)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防爆要求
(1)甲、乙類生產廠房中排出的空氣不應循環使用,以防止排出的含有可燃物質的空氣重新進人廠房,增加火災危險性。丙類生產廠房中排出的空氣,如含有燃燒或爆炸危險的粉塵、纖維(如棉、毛、麻等),易造成火災的迅速蔓延,應在通風機前設濾塵器對空氣進行凈化處理,并應使空氣中的含塵濃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之后,再循環使用。
(2)甲、乙類生產廠房用的送風和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同一通風機房內,且其排風設備也不應和其他房間的送、排風設備布置在一起。因為甲、乙類生產廠房排出的空氣中常含有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如果將排風設備或送風設備與其他房間的送、排風設備布置在一起,一旦發生設備事故或起火爆炸事故,這些可燃物質就會沿著管道迅速傳播,擴大災害損失。
(3)廠房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的排風管道,嚴禁穿過防火墻和有爆炸危險的房間隔墻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災通過排風管道蔓延擴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4)民用建筑內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質的房間(如容易放出可燃氣體氫氣的蓄電池室、存放使用甲類液體的小型零配件庫房、電影放映室、化學實驗室、化驗室、易燃化學藥品庫等),設置排風設備時應采用獨立的排風系統,且其空氣不應循環使用,以防止易燃易爆物質或發生的火災通過風道擴散到其他房間。此外,其排風系統所排出的氣體應通向安全地點進行泄放。
(5)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布置,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不宜超過5層,以構成一個完整的建筑防火體系,防止和控制火災的橫向、豎向蔓延。當管道在防火分隔處設置防止回流設施或防火閥,且建筑的各層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能有效地控制火災蔓延時,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穿過樓層的垂直風管要求設在管井內,常見防止回流的措施如下
1)增加各層垂直排風支管的高度,使各層排風支管穿越兩層樓板;
2)排風總豎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風支管分層與總豎管連通;
3)將排風支管順氣流方向插入豎風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4)在支管上安裝止回閥。
(6)排除含有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時,其排風管道應順氣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設,以防在管道內局部積聚而形成有爆炸危險的高濃度氣體。
(7)排風口設置的位置應根據可燃氣體、蒸氣的密度不同而有所區別。比空氣輕者,應設在房間的頂部;比空氣重者,則應設在房間的下部,以利于及時排出易燃易爆氣體。進風口的位置應布置在上風方向,并盡可能遠離排氣口,保證吸入的新鮮空氣中不再含有從房間排出的易燃易爆氣體或物質。
(8)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穿過通風管道和通風機房,也不應沿通風管道的外壁敷設,以防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火情沿著通風管道蔓延擴散。
(9)含有燃燒和爆炸危險粉塵的空氣,在進入排風機前應先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進行凈化處理,以防濃度較高的爆炸危險粉塵直接進入排風機,遇到火花發生事故;或者在排風管道內逐漸沉積下來自燃起火和助長火勢蔓延。
(10)處理有爆炸危險粉塵的排風機、除塵器應與其他一般風機、除塵器分開設置,且應按單一粉塵分組布置,這是因為不同性質的粉塵在一個系統中,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例如,硫黃與過氧化鉛、氯酸鹽的混合物能發生爆炸;炭黑混人氧化劑自燃點會降低。
(11)凈化有爆炸危險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宜布置在廠房之外的獨立建筑內,且與所屬廠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以免粉塵一旦爆炸波及廠房擴大災害損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可布置在廠房的單獨房間內,但應采用耐火極限分別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1)有連續清塵設備的除塵器和過濾器。
2)風量不超過15000mh,且集塵斗的儲塵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塵器和過濾器。
(12)含有爆炸危險的粉塵和碎屑的除塵器、過濾器和管道,均應設有泄壓裝置,以防發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損害。凈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應布置在系統的負壓段上,以避免其在正壓段上漏風而引起事故。
(13)甲、乙、丙類生產廠房的送、排風管道宜分層設置,以防止火災從起火層通過管道向相鄰層蔓延擴散。但進入廠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風管設有防火閥時,各層的水平或垂直送風管可合用一個送風系統。
(14)排除有燃燒、爆炸危險的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管道應采用易于導除靜電的金屬管道,應明裝不應暗敷,不得穿越其他房間,且應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處,盡量遠離明火和人員通過或停留的地方,以防止管道滲漏發生事故時造成更大影響。
(15)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防火隔墻和不燃性樓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在穿過處設防火閥,在防火墻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并在穿過處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以防火災蔓延。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其排風管道不應穿過防火墻和車間隔墻。
二、通風、空調系統防火防爆設計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2009)和《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2014)的有關規定,建筑的通風、空調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氣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質的房間,其送、排風系統應采用防爆型的通風設備和不會產生火花的材料(如可用有色金屬制造的風機葉片和防爆電動機)。當送風機布置在單獨分隔的通風機房內,且送風干管上設置防止回流設施時,可采用普通型通風設備。
(2)含有易燃易爆粉塵(碎屑)的空氣,在進入排風機前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進行處理,以防止除塵器工作過程中產生火花引起粉塵、碎屑燃燒或爆炸。對于遇濕可能爆炸的粉塵(如碳化鈣、鋅粉、鋁鎂合金粉等),嚴禁采用濕式除塵器。
(3)排除、輸送有燃燒、爆炸危險的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并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其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內,以防止有爆炸危險的蒸氣和粉塵等物質的積聚。
(4)排除、輸送溫度超過80℃的空氣或其他氣體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與可燃或難燃物體之間應保持不小于150mm的間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熱,以防止填塞物與構件因受這些溫管道的影響而導致火災。當管道互為上下布置時,表面溫度較高者應布置在上面。
(5)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送、回風管道上應設置防火閥:
1)送、回風總管穿越防火分區的隔墻處,主要防止防火分區或不同防火單元之間的火災蔓延擴散
2)穿越通風、空氣調節機房及重要的房間(如重要的會議室、貴賓休息室、多功能廳、貴重物品間等)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如易燃物品實驗室、易燃物品倉庫等)隔墻及樓板處的送、回風管道,以防機房的火災通過風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間,或者防止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發生火災時經通風管道蔓延到機房或其他部位。
3)多層建筑和高層建筑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災穿過樓板蔓延擴大。但當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獨立設置時,該防火分區內的水平風管與垂直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置防火閥。
4)在穿越變形縫的兩側風管上各設一個防火閥,以使防火閥在一定時間內達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穩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隔煙阻火的作用。
(6)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有熔斷器的防火閥,其動作溫度宜為70℃。
2)防火閥宜靠近防火分隔處設置。
3)防火閿安裝時,可明裝也可暗裝。當防火閥暗裝時,應在安裝部位設置方便檢修的檢修口。
4)為保證防火閣能在火災條件下發揮作用,穿過防火墻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絕熱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備足夠的剛性和抗變形能力,穿越處的空隙應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填實
5)防火閥、排煙防火閥的基本分類見表2-9-1。
照明器具包括室內各類照明及藝術裝飾用的燈具,如各種室內照明燈具、鎮流器、輝光啟輝器等。常用的照明燈具有白熾燈、熒光燈、高壓汞燈、高壓鈉燈、鹵鎢燈和霓虹照明器具的防火主要應從燈具選型、安裝、使用上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電氣照明燈具的選型
燈具的選型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既要滿足使用功能和照明質量的要求,又要滿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1)有腐蝕性氣體及特別潮濕的場所,應采用密閉型燈具,燈具的各種部件還應進行防腐處理。
(2)潮濕的廠房內和戶外可采用封閉型燈具,也可采用有防水燈座的開啟型燈具。
(3)可能直接受外來機械損傷的場所以及移動式和攜帶式燈具,應采用有保護網(罩)的燈具。
(4)振動場所(如有鍛錘、空壓機、橋式起重機等)的燈具應具有防振措施(如采用吊鏈等軟性連接)。
(5)人防工程內的潮濕場所應采用防潮型燈具;柴油發電機房的儲油間、蓄電池室等房間應采用密閉型燈具;可燃物品庫房不應設置鹵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6)爆炸危險環境燈具的選型應符合《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CB50058--2014)的規定。
沿街的高層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為環形車道的一部分。
(2)高層廠房、占地面積大于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和占地面積大于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3)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時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必要時還應設置與環形車道相連的中間車道,且道路設置應考慮大型車輛的轉彎半徑。
(二)穿過建筑的消防車道
(1)對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積大、建筑長度長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當其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大于220m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
(2)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救援人員快速便捷地進入建筑內院救火,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當其短邊長度大于24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濕式報警閥組:濕式報警閥組調試時,從試水裝置處放水,當濕式報警閥進水壓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時,報警閥啟動,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在5~90s內發出報警鈴聲,不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15s內發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動作,并反饋信號。
系統組件
1)同一規格滅火劑儲存容器,高度差不超過20mm。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等進行對比核查。
(2)按照各類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04)
一消綜合能力章節知識點:系統維護管理。
消火栓系統的維護管理是確保系統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維護管理人員經過消防專業培訓后應熟悉消火栓系統的相關原理、性能和維護操作方法。
一、室外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兩種類型,應分別進行檢查。
(一)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應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保養,其內容主要包括:
(1)用專用扳手轉動消火栓啟動桿,觀察其靈活性,必要時加注潤滑油
(2)檢橡膠墊圈等密封件有無損壞、老化或丟失等情況。
(3)檢栓體外表油漆有無脫落,有無銹蝕,如有應及時修補。
(4)入冬前檢查消火栓的防凍設施是否完好。
(5)重點部位消火栓,每年應逐一進行一次出水試驗,出水壓力應滿足要求。在檢查中可使用壓力表測試管網壓力,或者連接水帶進行射水試驗,檢查管網壓力是否正常。
(6)隨時消除消火栓井周圍及井內積存的雜物。
(7)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要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標志的完整有效。
(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1)用專用扳手轉動消火栓啟動桿,檢查其靈活性,必要時加注潤滑油。
(2)檢查出水口悶蓋是否密封,有無缺損。
(3)檢查栓體外表油漆有無剝落,有無銹蝕,如有應及時修補。
(4)每年開春后、入冬前對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逐一進行出水試驗,出水壓力應滿足要求。在檢查中可使用壓力表測試管網壓力,或者連接水帶進行射水試驗,檢查管網壓力是否正常。
(5)定期檢消火栓前端閥門井。
(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備有效,無遮擋。
室外消火栓系統的檢查除上述內容外,還應包括與有關單位聯合進行的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一般性檢查,如應經常檢查消防水泵各種閘閥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室內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一)室內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室內消火栓箱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或其他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次全面的檢查維修。主要內容有
(1)檢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是否滲漏水,若滲漏水及時更換密封圈。
(2)對消防水槍、消防水帶、消防卷盤及其他配件進行檢查,全部附件應齊全完好,卷盤轉動靈活。
(3)檢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應功能正常、無故障。
(4)消火栓箱及箱內裝配的部件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對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二)供水管路的維護管理
室外閥門井中,進水管上的控制閥門應每個季度檢查一次,核實其處于全開啟狀態。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均應采用鉛封或鎖鏈固定在開啟或規定的狀態。每月應對鉛封、鎖鏈進行次檢查,當有破壞或損壞時應及時修理更換。
(1)對管路進行外觀檢,若有腐蝕、機械損傷等,應及時修復。
(2)檢閥門是否漏水,若有漏水,應及時修復。
(3)室內消火栓設備管路上的閥門為常開閥,平時不得關閉,應檢查其開啟狀態。
(4)檢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動,應及時加固。
(三)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及穩壓裝置的維護管理
碳素鋼管開口焊接時要錯開焊縫,并使焊縫朝向易觀察和維修的方向上。
閥門的安裝應緊固、嚴密,與管道中心垂直,操作機構靈活準確。
(二)檢測驗收
1.室內消火栓
(1)室內消火栓的選型、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2)同一建筑物內設置的消火栓應用統一規格的栓口、水槍和水帶及配件。
(3)試驗用消火栓栓口處應設置壓力表
(4)當消火栓設置減壓裝置時,減壓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5)室內消火栓應設置明顯的永久性固定標志。
2.消火栓箱
(1)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成90°角,栓口不應安裝在門軸側
(2)如設計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應為11m,且每棟建筑物應一致,允許偏差±20mm。
(3)閥門的設置位置應便于操作使用,閥門的中心距箱側面為140mm,距箱后內表面為100mm,允許偏差±5mm。
(4)室內消火栓箱的安裝應平正、牢固,暗裝的消火栓箱不能破壞隔墻的耐火等級。
(5)消火栓箱體安裝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3mm。
(6)消火栓箱門的開啟角度不應小于160°。
(7)不論消火栓箱的安裝形式如何(明裝、暗裝、半暗裝),不能影響疏散寬度。
管道外表面宜涂紅色油漆。隱蔽場所的管道,可涂紅色油漆色環,色環寬度不小于50mm,間距應均勻。
(四)水壓強度試驗
1)壓力取值
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取15.0MPa;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取4.0MPa;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應取13.0MPa:鹵代烷滅火系統,應取1.5倍系統最大工作壓力。
1)壓力取值
滅火劑輸送管道,取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的2/3;驅動氣體管道,取驅動氣體儲存壓力。
電氣照明是現代照明的主要方式,電氣照明往往伴隨著大量的熱和高溫,如果安裝或使用不當,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按照下列步驟及要求實施:
(1)逐一登記到場的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名稱、批次、型號、規格、數量和生產廠名、地址和產地,與其設備清單、使用說明書等核對無誤。
(2)驗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的型號、規格、組件配置及其數量、性能參數、生產廠名及其地址與產地,以及標志、外觀、材料、產品實物等,與經國家消防產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型式檢驗報告一致。
(3)查驗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型號、規格,符合經法定機構批準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要求。
(三)產品質量檢查
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材料等產品質量檢查主要包括外觀檢查、組件裝配及其結構檢查、基本功能試驗以及滅火劑質量檢測等內容。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應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統的現場產品質量檢查,重點對其設備及其組件進行外觀檢查。
(2)水滅火系統(如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等)的現場產品質量檢查,重點對其設備、組件以及管材管件的外觀(尺寸)、組件結構及其操作性能進行檢查,并對規定組件、管件、閥門等進行強度和嚴密性試驗;泡沫滅火系統還需按照規定對滅火劑進行抽樣檢測。
(3)氣體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除參照水滅火系統的檢查要求進行現場產品質量檢查外,還要對滅火劑儲存容器的充裝量、充裝壓力等進行檢查。
(4)防煙排煙設施的現場產品質量檢,重點檢查風機、風管及其部件的外觀(尺寸)、材料燃燒性能和操作性能,檢活動擋煙垂壁、自動排煙窗及其驅動裝置、控制裝置的外觀、操控性能等。
箱體配件安裝應在交工前進行。消防水帶應折好放在掛架上或卷實、盤緊放在箱內;消防水槍要豎放在箱體內側,自救式水槍和軟管應放在掛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帶與水槍、快速接頭的連接,一般用14“鉛絲綁扎兩道,每道不少于兩圈,使用卡箍時,在里側加一道鉛絲。設有電控按鈕時,應注意與電氣專業配合施工。

濰坊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采用線下面授和線上網絡相結合的模式,實行標準化教學服務管理,2018年在全國分校全面推廣融合式教學,將“錄播+直播+面授”進一步融合,同時,將融合式教學與智能技術相結合,采用三維實景和3D仿真模擬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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