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轉向系統向電子化邁進:傳統的電動叉車轉向系統采用機械轉向或液壓助力轉向。機械轉向的缺點是:操縱力大,操作者易疲勞;而液壓助力轉向的缺點是浪費能量。采用電子轉向不僅操縱力小,而且比液壓助力轉向節能約25%。操縱系統向集成化方向發展: 隨著操作人員對操縱舒適性的要求越來越高,集成化操縱成為發展趨勢。所謂集成化操縱就是用一個操縱手柄完成蓄電池叉車的所有控制動作:叉車前進/后退、門架前移/后退、門架上升/下降、貨叉前傾/后傾、貨叉左側移/右側移。這樣,可降低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從而提高勞動效率。.制動系統向電子化方向發展:為了減少制動沖擊,增強適用性,要求傳動系統的制動力矩可調,從而促進了可調力矩電磁制動器的發展。可調力矩制動器由1個彈簧加壓制動器和電子控制裝置——力矩控制器組成,這種機電一體化的制動系統在實現制動力矩可調功能的同時,還可以通過力矩控制器對制動器的磨損進行監測,使系統的可靠性提高,降低運行維護成本。此外,這種可調力矩制動器還可以設置CAN總線接口,以實現對制動器的遠程診斷及控制和對制動控制的網絡化操作。
叉車使用規定 目的:為了保證生產送料的順利進行,延長叉車的使用壽命,節省叉車不必要的異常損耗。 第一條 禁用叉車推拉車皮,違者罰款1000元。 第二條 禁用叉車輪胎壓易拉罐,違者罰款100元。 第三條 嚴禁用抱車搞衛生,推散紙(散紙用斗或板車拉)違者罰款100元。 第四條 車原則上只能做搬廢紙用,如用在別的其他方面,必需經分廠同意。 第五條 叉車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上,不能隨意停放,違者罰款50元。 第六條 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原則上廢紙應用行車卸車,不得用叉車卸車,卸車人員需要動用叉車時,必須經當班現場管理人員同意,并由當班管理人員指定車輛給卸車人員使用,卸車人員使用完車輛后,必須與送料人員進行車輛交接,檢查車輛的使用情況,如有問題而未檢查出來,則由接班者負責。 第七條 在投料口推散紙時,貨叉和抱夾不得與地面接觸,違者罰款100元。 第八條 卸集裝箱或車皮時,平臺與集裝箱或車皮高低要平,否則不能卸,待調整處理好再卸,違者罰款100元。 第九條 叉車的保養按原來的規定,每月10日,20日,30日為保養日,1#、3#、5#叉車給倒班人員做保養,2#、4#、6#叉車給白班人員做保養。 第十條 當班班長和現場管理人員除了安排日常的工作外,應安排好有關人員進行叉車的維護與保養,監督叉車工對以上規定的執行情況,如發現當班班長和現場管理人員對叉車工違反規定不加以制止和上報,將加重處罰,當班現場管理人員也應做好叉車的交接班工作,每個班都必須記錄好叉車的使用情況,凡在記錄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發現一次取 。第十一條 叉車在使用時,如發現叉車有異常或有故障時,應馬上停止使用叉車,并及時匯報。 第十二條 凡檢查發現叉車有故障及時處理或匯報的,避免叉車有重大損失的,根據分析其價值大小,分廠將酌情獎勵。

叉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A:叉車行車前檢查 (1)按規定項目、標準檢查車輛各部技術狀況,使之處十完好狀態。 (2)行車前應檢查車輛行駛證、駕駛證等行車所必須的各種證件,嚴禁缺證、少證、無證駕車。 行駛 (3)廠內叉車司機在行駛時必須嚴格遵守《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標準》和《安全生產守則》。 (4)起步前應觀察叉車四周情況,(氣壓或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方可起步)確認安全后鳴笛起步。 (5)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毫米,門架須后傾。 (6)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叉腿上嚴禁站人。 (7)廠內插車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 撞。禁止急剎車和急轉彎。 (8)廠內叉車工作時,起落必須平穩,如有必要須用繩子、索鏈封牢固。必須嚴格按本車載荷曲線圖所規定的數值叉運貨物,嚴禁超載。 (9)廠內叉車載物行駛在超過7°和用高于一檔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腳制動器。 (10)廠內叉車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起重架后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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