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輪胎起重機 輪胎起重機,又稱輪胎吊。起重作業部分安裝在特別設計的輪胎底盤上,一般只有一個發動機和一個司機室,有4個外伸支腿。其特點是重心低,起吊作業平穩,既可支起支腿作業,又可在平坦地面上,用短臂桿,在吊重小于額定起重量75%情況下,吊重緩慢行駛;如回轉3600作業。其空載行駛速度一般在3Okm/h以下,適合在比較固定的地點作業,應郵 頻繁遠程調動。 我國國產的輪胎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為:1t、2t、3t、5t、8t、16t、20t、25t、40t等。引進的車型中,有起重量更大者。 3. 履帶起重機 履帶起重機,又稱坦克吊。早些年履帶起重機是在單斗挖掘機上裝設起重臂架而別的,后來發展成專用履帶起重機,其特點是:(l)履帶因接地面積大而壓強低,可在松軟、附和不甚平坦的地面上行走。(2)穩定性好,不裝外伸支腿。(3)在平坦和堅硬地面可在額定起重量80%情況下,吊重緩慢行駛。(4)有的履帶起重機可利用特備的液壓伸縮裝置增大兩履帶的間距,進一步增加其穩定性。(5)行駛速度低,一般小于4km/h;而且行走和轉彎時要損壞路面,需轉移較遠作業場地時,應用平板車拖運。 履帶起重機也在向全液壓傳動方向發展,最大額定起重量達300t。我國國產的履帶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為:5t、1Ot、15t、25t、35t、40t、50t、100t、150t、300t等。引進的履帶起重機有100~1250t多種規格。以上三種起重機部分車型的起重能力請見本書的有關內容。

小吊車工作中三角形法則:三角形法,將一已知力分解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還要有下列之一的補充條件。力矩:外力可使物體產生轉動作用,例如用板手擰螺母時,外力使螺母轉動。為了度量力對物體的轉動效果,便提出“力對點的矩”(簡稱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體轉動時,常把物體轉動的中心點稱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線的垂直距離稱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積稱為力矩。用公式表示則為:M=+P·L 式中M——力矩,單位為N·m; P——力,單位為N;L——吊車力臂,單位為m由上式看出,力對物體轉動的作用效果與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強。式中正、負號規定如下;使物體作順時針轉動的力矩規定為正號,使物體作逆時針方向轉動的力矩規定為負號。

塔吊,亦稱塔式起重機,起源于西歐。據記載,第一項有關建筑用塔吊專利頒發于1900年。1905年出現了塔身固定的裝有臂架的起重機,1923年制成了近代塔吊的原型樣機,同年出現第一臺比較完整的近代塔吊。1930年當時德國已開始批量生產塔吊,并用于建筑施工。1941年,有關塔吊的德國工業標準DIN8770公布。該標準規定以吊載(t)和幅度(m)的乘積(tm)一起以重力矩表示塔吊的起重能力。塔吊技術發展:從塔吊技術發展方面來看,雖然新的塔吊產品層出不窮,新塔吊產品在生產效能、操作簡便、保養容易和運行可靠方面均有提高,但是塔吊技術并無根本性的改變。塔吊的研究正向著組合式發展。所謂的組合式,就是以塔身結構為核心,按結構和功能特點,將塔身分解成若干部分,并依據系列化和通用化要求,遵循模數制原理再將各部分劃分成若干模塊。根據參數要求,選用適當模塊分別組成具有不同技術性能特征的塔吊,以滿足施工的具體需求。推行組合式的塔吊有助于加快塔吊產品開發進度,節省產品開發費用,并能更好的為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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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認為,賴以在世界上生存和競爭的三大法寶是:
二戰時期:口才、金錢、原子彈
六十年代后:口才、金錢、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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