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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式自噴系統的報警閥組、報警裝置、噴頭等系統調試、系統價檢查驗收等內容。
一、報警閥組
1.干式報警閥組
1)安裝在不發生冰凍的場所
2)安裝完成后,向報警閥氣室注入高度50~100mm清水。
3)充氣連接管路的接口安裝在報警閱氣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管道直徑(鋼管不小于15mm、銅管不小于10mm)。止回閥、截止閥安裝在充氣連接管路上。
5)安全排氣閥安裝在氣源與閥組之間,靠近閥組
6)加速器靠近報警閥。
7)低氣壓預報警裝置安裝在配水干管一側。
8)下列部位安裝壓力表:報警閥充水一側、充氣一側,空氣壓縮機的氣泵、儲氣罐,加速器。
2.濕式報警閥組
1)過濾器安裝在延遲器前,便于排渣(防堵塞)。
2020年一消綜合能力章節預習知識點:干式系統維護管理。
送風口
1)除直灌式加壓送風方式外,樓梯間宜每隔2層~3層設一個常開式百葉送風口。
2)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采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3)排煙口應設在儲煙倉內,但走道、室內空間凈高不大于3m的區域,其排煙口可設置在其凈空高度的1/2以上;當設置在側墻時,吊頂與其最近邊緣的距離不應大于0.5m。
3)排煙口應設在儲煙倉內,但走道、室內空間凈高不大于3m的區域,其排煙口可設置在其凈空高度的1/2以上;當設置在側墻時,吊頂與其最近邊緣的距離不應大于0.5m。
1)產品質量問題或者安裝調試不符合要求。
2)報警閥至水力警鈴的管路阻塞或鈴錘機構被卡住。
4.開啟測試閥,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啟動
1)流量開關或壓力開關設定值不正確。
2)控制柜控制回路或電子元件損壞。
3)水泵控制柜未設定在“自動”狀態。
(二)預作用裝置
1.報警閥漏水
1)排水閥門未關緊。
2)閥瓣密封墊老化或損壞。
3)復位桿未復位或損壞。
2.壓力表讀數不在正常范圍
1)預作用裝置前的供水控制閥未打開。
2)壓力表管路堵塞。
3)預作用裝置的報警閥體漏水。
4)壓力表管路控制閥未打開或開啟不完全。
(三)水流指示器故障
1)槳片被管腔內雜物卡阻。
2)調整螺母與觸頭未調試到位。
3)電路接線脫落。
4)排煙風機應滿足280℃時連續工作30min的要求,排煙風機應與風機入口處的排煙防火閥連鎖,當該閥關閉時,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干式消火栓系統充水時間不大于5min。
(二)噴頭驗收檢查
1)噴頭規格、型號、公稱動作溫度、響應時間指數RTI,抽查10%且不少于40個,合格率100%。
年度檢測是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每年度開展的定期功能性檢查和測試。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組織實施年度檢測。
(一)噴頭
重點檢查噴頭選型與保護區域的使用功能、危險性等級等匹配情況,核查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是否高于保護區域環境最溫度30℃的要求,以及噴頭無變形、附著物、懸掛物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二)報警閥組
檢測前,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方式、狀態,確認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消防控制設備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濕式報警閥組、干式報警閥組、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組等按照其組件檢測和功能測試兩項內容進行檢測。
1.報警閥組件共性檢測要求
(1)檢測內容及要求。
1)檢報警閥組外觀標志,應標識清晰、內容翔實,符合產品生產技術標準要求,并注明系統名稱和保護區域,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
2)系統控制閥以及報警管路控制閥應全部開啟,并用鎖具固定手輪,具有明顯的啟閉標志;采用信號閥的,反饋信號應正確;測試管路放水閥應關閉;報警閥組應處于伺應狀態。
3)報警閥組的相關組件應靈敏可靠;消防控制設備應準確接收壓力開關動作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查看外觀標識和壓力表狀況,并記錄、核對其壓力值。
2)檢系統控制閥,看鎖具或者信號閥及其反饋信號;檢報警閥組報警管路、測試管路,查看其控制閥門、放水閥等啟閉狀態。
3)打開報警閥組測試管路放水閥,查看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等動作、反饋信號情況。
2.濕式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濕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
2)報警閥動作后,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5min內,消防水泵應自動啟動。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接收并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開啟系統(區域)末端試水裝置前,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讀數;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待壓力表指針晃動平穩后,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2)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信號反饋情況。
3)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
4)在距離水力警鈴3m處,采用聲級計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3.干式報警閩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檢查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狀態,保持其正常,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干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應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2)水力警鈴報警,水力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1min后,其出水壓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緩慢開啟氣壓控制裝置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空氣壓縮機運行情況,核對其啟、停壓力。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控制閥,同上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3)查看消防控制設備、排氣閥等,檢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消防水泵排氣閥入口的電動閥等動作及其信號反饋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末端試水裝置水壓力達到005MPa的時間。
5)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6)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4.預作用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檢查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其電磁閥的啟閉應靈敏可靠,反饋信號應準確。預作用裝置的功能性檢測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模擬火災探測報警,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自動啟動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動作。
2)報警閥組動作后,測試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其出水壓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以及消防水泵動作信號,反饋信號準確。
(2)檢測操作步驟。
)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檢測操作步驟,測試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工作情況。
2)關閉預作用裝置入口的控制閥,消防控制設備輸出電磁閥控制信號,查看電磁閥動作情況,核查反饋信號的準確性。
3)按照設計聯動邏輯,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查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打開末端試水裝置,待火災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6)檢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應現場各個組件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7)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5.雨淋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檢查其傳動管壓力表,其示值應符合設定值;按照干式系統要求測試氣壓傳動管的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雨淋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檢查雨淋報警閥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應具有自動、手動啟動控制方式。
2)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傳動管泄壓后,查看消防水泵、報警閥聯動啟動情況,動作應準確及時。
3)報警信號發出后,檢壓力開關動作情況,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距水力警鈴3m遠處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4)報警閥組動作后,檢查消防控制設備,電磁閥、消防水泵與壓力開關反饋信號應準確。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組的,報警信號發出后,檢查其報警閥組及其組件聯動情況聯動控制邏輯關系應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6)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測試其控制閥,啟閉應靈活可靠。
(2)檢測操作步驟。
1)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查看并讀取其傳動管壓力表數值,核對傳動管壓力設定值;對于氣壓傳動管,按照干式系統的檢測操作步驟對其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進行檢測。
2)分別對現場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看雨淋報警閥組的控制方式。
3)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對傳動管進行泄壓操作,逐一查看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4)對于火災探測器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時,按照“3)”或者“4)”的步驟,在不同防護區域進行測試,觀察各個防護區域對應的雨淋報警閥組及其組件的動作情況。
6)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7)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核查現場對應各個組件的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8)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關閉水源控制閥,現場手動啟、閉其系統控制閥多次。
9)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三)水流指示器
1.檢測內容及要求
檢查水流指示器外觀,應有明顯標志;信號閥應完全開啟,準確反饋啟閉信號;水流指示
2.檢測操作步驟
(1)現場檢水流指示器外觀。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動作信號。
(3)關閉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復位信號。
(四)末端試水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
檢查末端試水裝置的閥門、試水接頭、壓力表和排水管,應設置齊全,無損傷;壓力表應顯示正常,符合規定要求。
2.檢測操作步驟
(1)現場查看末端試水裝置的閥門、壓力表、試水接頭及排水管等外觀。
(2)關閉末端試水裝置,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的控制閥,待壓力表指針穩定后,讀取并記錄壓力表數值。
(4)水泵自動啟動5min后,讀取并記錄壓力表數值,觀察其變化情況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1)排煙管道及其連接部件應能在280℃時連續30min保證其結構完整性。
防爆原則
根據物質燃燒、爆炸原理,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則是: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濃度、溫度、壓力及混觸條件,避免物料處于燃爆的危險狀態;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爆炸的點火源;采取各種阻隔手段,阻止火災爆炸事故的擴大。
系統組件安裝調試與檢測,各位考生學起來吧。
2)水平設置的送風管道,當設置在吊頂內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0h。當未設置在吊頂內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年度檢測是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每年度開展的定期功能性檢查和測試。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組織實施年度檢測。
(一)噴頭
重點檢查噴頭選型與保護區域的使用功能、危險性等級等匹配情況,核查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是否高于保護區域環境最溫度30℃的要求,以及噴頭無變形、附著物、懸掛物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二)報警閥組
檢測前,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方式、狀態,確認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消防控制設備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濕式報警閥組、干式報警閥組、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組等按照其組件檢測和功能測試兩項內容進行檢測。
1.報警閥組件共性檢測要求
(1)檢測內容及要求。
1)檢報警閥組外觀標志,應標識清晰、內容翔實,符合產品生產技術標準要求,并注明系統名稱和保護區域,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
2)系統控制閥以及報警管路控制閥應全部開啟,并用鎖具固定手輪,具有明顯的啟閉標志;采用信號閥的,反饋信號應正確;測試管路放水閥應關閉;報警閥組應處于伺應狀態。
3)報警閥組的相關組件應靈敏可靠;消防控制設備應準確接收壓力開關動作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查看外觀標識和壓力表狀況,并記錄、核對其壓力值。
2)檢系統控制閥,看鎖具或者信號閥及其反饋信號;檢報警閥組報警管路、測試管路,查看其控制閥門、放水閥等啟閉狀態。
3)打開報警閥組測試管路放水閥,查看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等動作、反饋信號情況。
2.濕式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濕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
2)報警閥動作后,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5min內,消防水泵應自動啟動。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接收并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開啟系統(區域)末端試水裝置前,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讀數;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待壓力表指針晃動平穩后,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2)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信號反饋情況。
3)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
4)在距離水力警鈴3m處,采用聲級計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3.干式報警閩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檢查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狀態,保持其正常,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干式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應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2)水力警鈴報警,水力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1min后,其出水壓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檢測操作步驟。
1)緩慢開啟氣壓控制裝置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空氣壓縮機運行情況,核對其啟、停壓力。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控制閥,同上查看并記錄壓力表變化情況。
3)查看消防控制設備、排氣閥等,檢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消防水泵排氣閥入口的電動閥等動作及其信號反饋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從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時計時,測量末端試水裝置水壓力達到005MPa的時間。
5)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6)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4.預作用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檢查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其電磁閥的啟閉應靈敏可靠,反饋信號應準確。預作用裝置的功能性檢測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模擬火災探測報警,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自動啟動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動作。
2)報警閥組動作后,測試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其出水壓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設備準確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以及消防水泵動作信號,反饋信號準確。
(2)檢測操作步驟。
)按照干式報警閥組的檢測操作步驟,測試預作用裝置的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工作情況。
2)關閉預作用裝置入口的控制閥,消防控制設備輸出電磁閥控制信號,查看電磁閥動作情況,核查反饋信號的準確性。
3)按照設計聯動邏輯,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查預作用裝置(雨淋報警閥)、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5)打開末端試水裝置,待火災控制器確認火災2min后,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6)檢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應現場各個組件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7)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5.雨淋報警閥組
(1)檢測內容及要求。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檢查其傳動管壓力表,其示值應符合設定值;按照干式系統要求測試氣壓傳動管的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雨淋報警閥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測:
1)檢查雨淋報警閥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應具有自動、手動啟動控制方式。
2)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傳動管泄壓后,查看消防水泵、報警閥聯動啟動情況,動作應準確及時。
3)報警信號發出后,檢壓力開關動作情況,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距水力警鈴3m遠處警鈴聲強值不得低于70dB。
4)報警閥組動作后,檢查消防控制設備,電磁閥、消防水泵與壓力開關反饋信號應準確。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組的,報警信號發出后,檢查其報警閥組及其組件聯動情況聯動控制邏輯關系應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6)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測試其控制閥,啟閉應靈活可靠。
(2)檢測操作步驟。
1)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查看并讀取其傳動管壓力表數值,核對傳動管壓力設定值;對于氣壓傳動管,按照干式系統的檢測操作步驟對其供氣裝置和氣壓控制裝置進行檢測。
2)分別對現場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看雨淋報警閥組的控制方式。
3)對于傳動管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對傳動管進行泄壓操作,逐一查看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4)對于火災探測器控制的雨淋報警閥組,試驗前關閉報警閥系統側的控制閥,在同一防護區內模擬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號,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確認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報警閥、電磁閥、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等動作情況。
5)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時,按照“3)”或者“4)”的步驟,在不同防護區域進行測試,觀察各個防護區域對應的雨淋報警閥組及其組件的動作情況。
6)按照濕式報警閥組的要求測量水力警鈴聲強值。
7)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核查現場對應各個組件的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號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8)手動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統,關閉水源控制閥,現場手動啟、閉其系統控制閥多次。
9)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三)水流指示器
1.檢測內容及要求
檢查水流指示器外觀,應有明顯標志;信號閥應完全開啟,準確反饋啟閉信號;水流指示
2.檢測操作步驟
(1)現場檢水流指示器外觀。
(2)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動作信號。
(3)關閉末端試水裝置、樓層試水閥,查看消防控制設備顯示的水流指示器復位信號。
(四)末端試水裝置
1.檢測內容及要求
檢查末端試水裝置的閥門、試水接頭、壓力表和排水管,應設置齊全,無損傷;壓力表應顯示正常,符合規定要求。
2.檢測操作步驟
(1)現場查看末端試水裝置的閥門、壓力表、試水接頭及排水管等外觀。
(2)關閉末端試水裝置,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3)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的控制閥,待壓力表指針穩定后,讀取并記錄壓力表數值。
(4)水泵自動啟動5min后,讀取并記錄壓力表數值,觀察其變化情況
(5)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復位,恢復到工作狀態。
3)送風口不宜設置在被門擋住的部位。
4)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場所,樓梯間應設置常開風口,前室應設置常閉風口。
4)對于需要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房間,當其建筑面積小于50時,可通過走道排煙,排煙口可設置在疏散走道。
2.排煙口
1)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排煙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0m。
4)可開啟外窗應方便直接開啟,設置在高處不便于直接開啟的可開啟外窗應在距地面高度為1.3m~1.5m的位置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煙樓梯間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當無自然通風條件或自然通風不符合要求時,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3.封閉樓梯間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不能滿足自然通風條件的封閉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閉樓梯間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且地下僅為一層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首層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于1.2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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