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塔機型號編制方式極其多樣化。過去,我國對此曾作出統一 規定。此項規定雖仍執行,但很多塔機生產廠家還有一套表達方式。塔機型號表達的主參數主要有兩種:一為額定起重力矩,二為最大臂長及臂端起重量。現就幾種典型編制方式介紹如下,常見的3種分類方式:標準規定編號方式。ZBJO4008執行,我國塔機型號組成為:類組代號+形式+特性代號+主參數代號。類:Q——(起)組;T——(塔)型;上回轉自升式Z——(自)固定式G——(固)內爬式P——(爬)下回轉自升式S(升)主參數為公稱起重力矩。標記示例如下:公稱起重力矩600kNm固定式塔機:QTG600,公稱起重力矩1000kNm自升式塔機:QTZ1000,有些塔機仍以tm為起重機力矩計量單位,則上述三種塔機型號分別表示為QTG60,QTZ100。

小型吊車杠桿及其原理:把在力的作用下能夠繞固定點轉動的硬棒叫做杠桿,它廣泛用在吊車作業中下面介紹杠桿工作中幾個常用名詞:支點O——杠桿繞之轉動的一點叫支點, 就是支撐的地點。桿子可以圍繞它轉動。力點A——施力于杠桿上的點叫力點。重點B——杠桿上支持重物的點叫重點,就是桿子撬到重物上的那一點。力臂OA——從支點到力的作用線的垂直距離叫力臂。重臂OB——從支點到重力作用線的垂直距離叫重臂。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通常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 雛形 :中國古代灌溉農田用的桔槔是臂架型起重機的雛形。14世紀,西歐出現了人力和畜力驅動的轉動臂架型起重機。19世紀前期,出現了橋式起重機;起重機的重要磨損件如軸、齒輪和吊具等開始采用金屬材料制造,并開始采用水力驅動。19世紀后期,蒸汽驅動的起重機逐漸取代了水力驅動的起重機。20世紀20年代開始,由于電氣工業和內燃機工業迅速發展,以電動機或內燃機為動力裝置的各種起重機基本形成。 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回轉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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