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費用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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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燒可分為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燃燒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助燃物)和溫度(引火源)。
2、常見的引火源:明火、電弧、電火花、雷擊、高溫、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鋁在空氣中會自行起火;鉀、鈉等金屬遇水著火;易燃、可燃物質與氧化劑、過氧化物接觸起火等)。
3、閃點越低,火災危險性越大,反之則越小。閃點與可燃性液體的飽和蒸氣壓有關,飽和蒸氣壓越高,閃點越低。當液體的溫度高于其閃點時,液體隨時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發生自燃,若液體的溫度低于閃點,則液體是不會發生閃燃的,更不會發生著火。
4、汽油的閃點為-50℃,煤油的閃點為38~74℃,根據閃點的高低,可以確定生產、加工、儲存可燃性液體場所的火災危險性類別:閃點<28℃的為甲類;閃點≥28℃至<60℃的為乙類;閃點≥60℃的為丙類。
5、易燃液體的燃點一般高出其閃點1~5℃,且閃點越低,這一差值越小,特別是在敞開的容器中很難將閃點和燃點區分開來。因此,評定這類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時,一般用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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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設施作用及分類。
建筑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以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依據,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滅火、疏散、救援等多個方面,因此建筑消防設施也有與之相匹配的多種類別與功能,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報警與聯動控制功能、機械加壓送風與排煙系統的防煙排煙功能等。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據其使用性質、體積、高度、耐火極限和火災危險性的大小,需要有相應類別、功能的建筑消防設施作為保障。建筑消防設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限制火災蔓延的范圍,為有效地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創造有利條件,從而減少由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具體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災自動(手動)報警、電氣與可燃氣體火災監控、自動〔手動)滅火、防煙與排煙、應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電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的重要設施,是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分類
現代建筑消防設施種類多、功能全,使用普遍。按其使用功能不同進行劃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設施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建筑防火分隔設施
建筑防火分隔設施是指能在一定時間內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空間內,有效阻止其蔓延擴大的一系列分隔設施。各類防火分隔設施一般在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設施有防火墻、防火隔墻、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火閥、阻火圈和防火玻璃墻等。
(二)安全疏散設施
常用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門、疏散樓梯、疏散(避難)走道、消防電梯、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消防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
(三)消防給水設施
消防給水設施是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儲存并提供足夠的消防水量和水壓,確保消防給水系統的供水安全可靠。消防給水設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穩壓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煙與排煙設施
建筑的防煙設施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等設施。建筑的排煙設施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建筑械防煙排煙設施由送排風管道、管井、排煙防火閥、排煙閥、送風口、排煙口、送排風機等組件組成。
(五)消防供配電設施
消防供配電設施是建筑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供配電系統主要包括消防電源、消防配電箱、線路等。消防配電箱是從消防電源到消防用電設備的中間環節。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包括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及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馂奶綔y報警系統由火災探測觸發裝置、火災報警裝置、火災警報裝置以及具有其他輔助功能的裝置組成。此系統能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火焰等物理量,通過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并同時顯示出火災發生的部位、時6間等,使人們能夠及時發現火災并采取有效措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應用范圍可分為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三類。
(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的,能在火災發生時做出響應并實施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此系統依照用的噴頭分為兩類:采用閉式灑水噴頭的為閉式系統,包括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冷卻防護系統、簡易自動噴水系統等;用開式灑水噴頭的為開式系統,包括雨淋系統、水幕系統和冷卻防護系統等。
(八)水噴霧滅火系統
水噴霧滅火系統是利用專門設計的水霧噴頭,在水霧噴頭的工作壓力下將水流分解成粒徑不超過1mm的細小水滴進行滅火或防護冷卻的一種固定滅火系統。其主要滅火機理為表面冷卻、窒息、乳化和稀釋作用,具有較高的電絕緣性能和良好的滅火性能。該系統按啟動方式可分為電動啟動和傳動管啟動兩種類型,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水噴霧滅火系統、自動噴水一水噴霧混合配置系統、泡沫一水噴霧聯用系統三種類型。
(九)細水霧滅火系統
細水霧滅火系統是由供水裝置、過濾裝置、控制閥、細水霧噴頭等組件和供水管道組成的,能自動和手動啟動并噴放細水霧進行滅火或控火的固定滅火系統。該系統的滅火機理主要是表面冷卻、窒息、輻射熱阻隔和浸濕以及乳化作用,在滅火過程中,幾種作用往往同時發生,從而實現有效滅火。該系統按工作壓力可分為低壓系統、中壓系統和高壓系統,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全淹沒系統和局部應用系統,按動作方式可分為開式系統和閉式系統,按霧化介質可分為單流體系統和雙流體系統,按供水方式可分為泵組式系統、瓶組式系統、瓶組與泵組結合式系統。
(十)泡沫滅火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由消防泵、泡沫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裝置、閥門及管道、電氣控制裝置組成。該系統按泡沫液發泡倍數的不同可分為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設備安裝使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和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十一)氣體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是指平時滅火劑以液體、液化氣體或氣體狀態存儲于壓力容器內,滅火時以氣體(包括蒸氣、氣霧)狀態噴射滅火介質的滅火系統。該系統能在防護區空間內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氣體濃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該滅火濃度達到規范規定的浸漬時間,從而撲滅該防護區的火災。氣體滅火系統按其結構特點可分為管網滅火系統(工程系統)和無管網滅火系統(預制系統),按防護區的特征和滅火方式可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按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的防護區的多少,可分為單元獨立系統和組合分配系統。
(十二)干粉滅火系統
干粉滅火系統由啟動裝置、氮氣瓶組、減壓閥、干粉罐、干粉噴頭、干粉槍、干粉炮、電控柜、閥門和管系等零部件組成,一般為火災自動探測系統與干粉滅火系統聯動。此系統氮氣瓶組內的高壓氮氣經減壓閥減壓后進入干粉罐,其中一部分氮氣被送到干粉罐的底部,起到松散干粉滅火劑的作用。隨著罐內壓力的升高,部分干粉滅火劑隨氮氣進入出粉管,并被送到干粉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的口閥門處,當干粉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口閥門處的壓力達到一定值后,閥門打開(或者定壓爆破膜片自動爆破),壓力能迅速轉化為動能,高速的氣粉流便從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的噴嘴中噴,射向火源,切割火焰,破壞燃燒鏈起到迅速撲滅或抑制火災的作用。
(十三)消防通信設施
消防通信設施是指專門用于消防檢、演練、火災報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救援力量調度以及與醫療、消防等防災部門之間進行聯絡的系統設施。其主要包括火災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專用電話系統、消防電話插孔以及無線通信設備等。
(十四)移動式滅火器材
移動式滅火器材是相對固定式滅火設施而言的,即可以人為移動的各類滅火器具,如滅火器、滅火毯、消防梯、消防鉤、消防斧、安全錘、消防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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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系統動作,動作信號反饋到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四、系統竣工驗收一一合格判定標準
(一)管網驗收檢查
1)管網排水坡度:0.002~0.005
2)管網容積:《自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8.0.11
干式、由火災自報系統和充氣管道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開啟作用裝置的預作用系統: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大于1min;雨淋、僅由火災自報系統聯動開啟預作用裝置的預作用系統: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大于2min。
2)同時使用信號閥和水流指示器的系統,信號閥安裝在水流指示器前,距離不小于300mm。
2.壓力開關
1)豎直安裝在通往水力警鈴的管道上,安裝中不得拆裝改動。
3.沖洗試壓
1)官網安裝完畢后,進行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沖洗。用水作為介質。
每根消防水帶應以有色線作帶身中心線,在端部附近中心線兩側須用不易脫落的油墨清晰地印上下列標識:產品名稱、設計工作壓力、規格(公稱內徑及長度)、經線、緯線及襯里的材質、生產廠名、注冊商標、生產日期。
(2)織物層外觀質量。合格消防水帶的織物層應編織均勻,表面整潔,無跳雙經、斷雙經、跳緯及劃傷。
(3)消防水帶長度。將整卷消防水帶打開,用卷尺測量其總長度,測量時應不包括消防水帶的接口,將測得的數據與有襯里消防水帶的標稱長度進行對比,如消防水帶長度小于消防水帶長度規格1m以上的,則可以判定該產品為不合格。
(4)壓力試驗。截取12m長的消防水帶,使用手動試壓泵或電動試壓泵平穩加壓至試驗壓力,保壓5min,檢查是否有滲漏現象,有滲漏則不合格。在試驗壓力狀態下,繼續加壓升壓至試樣爆破,其爆破壓力應不小于消防水帶工作壓力的3倍。如常用8型消防水帶的試驗壓力為1.2MPa,爆破壓力應不小于3.6MPa。
(三)消防水槍的分類
(1)按其噴水方式可分為直流水槍、噴霧水槍和多用途水槍。
(2)按其噴嘴直徑可做以下分類
1)消防直流水槍按噴嘴直徑分為13mm、16mm、19mm三種規格。
2)消防開關直流水槍按噴嘴直徑分為6mm8mm、10mm、13mm、16mm、19mm、22mm七種規格。
3)消防撞擊式噴霧水槍按噴嘴直徑分為13mm6mm、19mm三種規格。
4)消防離心式噴霧水槍噴嘴直徑只有16mm種規格。
5)消防簧片式噴霧水槍按噴嘴直徑,分為16mm、9mm兩種規格。
6)球閥轉換式消防多用水槍按噴嘴直徑分為16mm、19mm兩種規格。
7)球閥轉換式消防兩用水槍按噴嘴直徑分為6mm、8mm、10mm、13mm、16mm、19mm六種規格。
(四)消防水槍的檢查
1)表面質量檢。合格的消防水槍鑄件表面應無結疤、裂紋及孔眼。使用小刀輕刮消防水槍鋁制件表面,檢查是否進行過陽極氧化處理。
(2)抗跌落性能檢。將消防水槍以噴嘴垂直朝上、噴嘴垂直朝下(旋轉開關處于關閉位置),以及消防水槍軸線處于水平(若有開關時,開關處于消防水槍軸線之下并處于關閉位置)三個位置,從離地(2±0.02)m高處(從消防水槍的最低點算起)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
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3)栓體及配件安裝。消火栓箱體要符合設計要求(其材質有鐵和鋁合金等)產品均應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方可使用。
沿街的高層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為環形車道的一部分。
(2)高層廠房、占地面積大于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和占地面積大于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3)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時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必要時還應設置與環形車道相連的中間車道,且道路設置應考慮大型車輛的轉彎半徑。
(二)穿過建筑的消防車道
(1)對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積大、建筑長度長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當其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大于220m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
(2)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救援人員快速便捷地進入建筑內院救火,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當其短邊長度大于24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防爆措施
建筑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分為預防性技術措施和減輕性技術措施。
(一)預防性技術措施
1.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類可燃物質
(1)在生產過程中盡量不用或少用具有爆炸危險的各類可燃物質。
(2)生產設備應盡可能保持密閉狀態,防止“跑、冒、滴、漏”。
(3)加強通風除塵。
(4)預防可燃氣體或易揮發性液體泄漏,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5)利用惰性介質進行保護
(6)防止可燃粉塵、可燃氣體積聚。
2.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種火源
(1)防止撞擊、摩擦產生火花。
(2)防止高溫表面成為點火源。
(3)防止日光照射。
(4)防止電氣故障。
(5)消除靜電火花。
(6)防雷電火花。
(7)防止明火。
(二)減輕性技術措施
1.采取泄壓措施
在建筑圍護結構設計中設置一些泄壓口或泄壓面,當爆炸發生時,這些泄壓口或泄壓面,首先被破壞,使高溫高壓氣體得以泄放,從而降低爆炸壓力,使主要承重或受力結構不發生破壞。
2.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結構
加強建筑結構主體的強度和剛度,使其在爆炸中足以抵抗爆炸沖擊而不倒塌。
3.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在建筑設計時,根據建筑生產、儲存的爆炸危險性,在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上合理設計,盡量減小爆炸的作用范圍。
現場檢查時可以用小刀輕刮箱體內外表面圖層,查看是否經過防腐處理。此外,目測消火栓箱箱門正面,應以直觀、醒目、勻整的字體標注“消火栓”字樣,且字體高不得小于100mm,寬不得小于80mm。
(2)器材的配置和性能。按照室內消火栓箱的產品檢驗報告,箱內消防器材的配置應該與報告一致,且消火栓箱內配置的消防器材(水槍、水帶等)應符合各產品現場檢查的要求。
(3)箱門。消火栓箱應設置門鎖或箱門關緊裝置。設置門鎖的消火栓箱,除箱門安裝玻璃以及能被擊碎的透明材料外,均應設置箱門緊急開啟的手動機構,以保證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開啟靈活、可靠,且箱門開啟角度不得小于160°,并無卡阻現象。
(4)水帶安置。卷盤式消火栓箱的水帶盤從掛臂上取出應無卡阻。
(5)材料。室內消火栓箱刮開箱體涂層,使用千分尺進行測量,箱體應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薄鋼板或鋁合金材料制造,箱門玻璃厚度不小于4mm。
四、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防接口
(一)消防水帶的分類
(1)按其襯里材料可分為橡膠襯里消防水帶、乳膠襯里消防水帶、聚氨酯(TPU)襯里消防水帶、PVC襯里消防水帶和消防軟管。
(2)按其承壓可分為08MPa、1.0MPa、1.3MPa、1.6MPa、2.0MPa、2.5MPa工作壓力的消防水帶。
(3)按其內口徑可分為內口徑25mm、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300mm的消防水帶。
(4)按其使用功能可分為通用消防水帶、消防濕水帶、抗靜電消防水帶、A類泡沫專用水帶、水幕水帶。
(5)按其結構可分為單層編織消防水帶、雙層編織消防水帶、內外涂層消防水帶。
(6)按其編織層編織方式可分為平紋消防水帶、斜紋消防水帶。
(二)消防水帶的檢查
(1)產品標識。對照消防水帶的3C認證型式檢驗報告,看該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是否一致。
管道安裝必須按圖樣設計要求的軸線位置和標高進行定位放線。安裝順序一般是主干管、干管、分支管、橫管、垂直管。
沿街的高層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為環形車道的一部分。
(2)高層廠房、占地面積大于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和占地面積大于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3)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時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必要時還應設置與環形車道相連的中間車道,且道路設置應考慮大型車輛的轉彎半徑。
(二)穿過建筑的消防車道
(1)對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積大、建筑長度長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當其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大于220m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
(2)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救援人員快速便捷地進入建筑內院救火,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當其短邊長度大于24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建筑消防設施作用及分類。
建筑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以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依據,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滅火、疏散、救援等多個方面,因此建筑消防設施也有與之相匹配的多種類別與功能,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報警與聯動控制功能、機械加壓送風與排煙系統的防煙排煙功能等。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據其使用性質、體積、高度、耐火極限和火災危險性的大小,需要有相應類別、功能的建筑消防設施作為保障。建筑消防設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限制火災蔓延的范圍,為有效地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創造有利條件,從而減少由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具體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災自動(手動)報警、電氣與可燃氣體火災監控、自動〔手動)滅火、防煙與排煙、應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電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的重要設施,是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分類
現代建筑消防設施種類多、功能全,使用普遍。按其使用功能不同進行劃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設施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建筑防火分隔設施
建筑防火分隔設施是指能在一定時間內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空間內,有效阻止其蔓延擴大的一系列分隔設施。各類防火分隔設施一般在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設施有防火墻、防火隔墻、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火閥、阻火圈和防火玻璃墻等。
(二)安全疏散設施
常用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門、疏散樓梯、疏散(避難)走道、消防電梯、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消防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
(三)消防給水設施
消防給水設施是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儲存并提供足夠的消防水量和水壓,確保消防給水系統的供水安全可靠。消防給水設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穩壓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煙與排煙設施
建筑的防煙設施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等設施。建筑的排煙設施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建筑械防煙排煙設施由送排風管道、管井、排煙防火閥、排煙閥、送風口、排煙口、送排風機等組件組成。
(五)消防供配電設施
消防供配電設施是建筑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供配電系統主要包括消防電源、消防配電箱、線路等。消防配電箱是從消防電源到消防用電設備的中間環節。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包括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及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馂奶綔y報警系統由火災探測觸發裝置、火災報警裝置、火災警報裝置以及具有其他輔助功能的裝置組成。此系統能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火焰等物理量,通過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并同時顯示出火災發生的部位、時6間等,使人們能夠及時發現火災并采取有效措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應用范圍可分為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三類。
(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的,能在火災發生時做出響應并實施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此系統依照用的噴頭分為兩類:采用閉式灑水噴頭的為閉式系統,包括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冷卻防護系統、簡易自動噴水系統等;用開式灑水噴頭的為開式系統,包括雨淋系統、水幕系統和冷卻防護系統等。
(八)水噴霧滅火系統
水噴霧滅火系統是利用專門設計的水霧噴頭,在水霧噴頭的工作壓力下將水流分解成粒徑不超過1mm的細小水滴進行滅火或防護冷卻的一種固定滅火系統。其主要滅火機理為表面冷卻、窒息、乳化和稀釋作用,具有較高的電絕緣性能和良好的滅火性能。該系統按啟動方式可分為電動啟動和傳動管啟動兩種類型,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水噴霧滅火系統、自動噴水一水噴霧混合配置系統、泡沫一水噴霧聯用系統三種類型。
(九)細水霧滅火系統
細水霧滅火系統是由供水裝置、過濾裝置、控制閥、細水霧噴頭等組件和供水管道組成的,能自動和手動啟動并噴放細水霧進行滅火或控火的固定滅火系統。該系統的滅火機理主要是表面冷卻、窒息、輻射熱阻隔和浸濕以及乳化作用,在滅火過程中,幾種作用往往同時發生,從而實現有效滅火。該系統按工作壓力可分為低壓系統、中壓系統和高壓系統,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全淹沒系統和局部應用系統,按動作方式可分為開式系統和閉式系統,按霧化介質可分為單流體系統和雙流體系統,按供水方式可分為泵組式系統、瓶組式系統、瓶組與泵組結合式系統。
(十)泡沫滅火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由消防泵、泡沫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裝置、閥門及管道、電氣控制裝置組成。該系統按泡沫液發泡倍數的不同可分為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設備安裝使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和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十一)氣體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是指平時滅火劑以液體、液化氣體或氣體狀態存儲于壓力容器內,滅火時以氣體(包括蒸氣、氣霧)狀態噴射滅火介質的滅火系統。該系統能在防護區空間內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氣體濃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該滅火濃度達到規范規定的浸漬時間,從而撲滅該防護區的火災。氣體滅火系統按其結構特點可分為管網滅火系統(工程系統)和無管網滅火系統(預制系統),按防護區的特征和滅火方式可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按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的防護區的多少,可分為單元獨立系統和組合分配系統。
(十二)干粉滅火系統
干粉滅火系統由啟動裝置、氮氣瓶組、減壓閥、干粉罐、干粉噴頭、干粉槍、干粉炮、電控柜、閥門和管系等零部件組成,一般為火災自動探測系統與干粉滅火系統聯動。此系統氮氣瓶組內的高壓氮氣經減壓閥減壓后進入干粉罐,其中一部分氮氣被送到干粉罐的底部,起到松散干粉滅火劑的作用。隨著罐內壓力的升高,部分干粉滅火劑隨氮氣進入出粉管,并被送到干粉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的口閥門處,當干粉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口閥門處的壓力達到一定值后,閥門打開(或者定壓爆破膜片自動爆破),壓力能迅速轉化為動能,高速的氣粉流便從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的噴嘴中噴,射向火源,切割火焰,破壞燃燒鏈起到迅速撲滅或抑制火災的作用。
(十三)消防通信設施
消防通信設施是指專門用于消防檢、演練、火災報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救援力量調度以及與醫療、消防等防災部門之間進行聯絡的系統設施。其主要包括火災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專用電話系統、消防電話插孔以及無線通信設備等。
(十四)移動式滅火器材
移動式滅火器材是相對固定式滅火設施而言的,即可以人為移動的各類滅火器具,如滅火器、滅火毯、消防梯、消防鉤、消防斧、安全錘、消防桶等。
2)氣體噴放指示燈安裝在防護區入口的正上方。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6.3.1除報警閥組控制的灑水噴頭只保護不超過防火分區面積的同層場所外,每個防火分區、每個樓層均應設水流指示器。
6.3.3當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設置控制閥時,應采用信號閥。
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3)栓體及配件安裝。消火栓箱體要符合設計要求(其材質有鐵和鋁合金等)產品均應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方可使用。
六安金安區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開設有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一級消防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健康管理師等專業,推出“網絡+面授+智能題庫”的融合式教學和“講師授課+助教答疑”的雙師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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