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施工中,遇到以下情況必須首先辦理安全作業(yè)票,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技術負責人到場指揮:1、 起吊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2、 起吊精密物體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3、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4、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5、 爆炸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十三、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體時:1、綁扎時應根據(jù)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2、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 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十四、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主、副鉤不得同時開動。但對于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并遵守第十三條規(guī)定。十五、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額定負荷的情況下,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動臂式起重機在接近額定負荷的情況下,嚴禁降低起重臂。十六、未經(jīng)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同意,起重機械各機構和裝置不得變更或拆換。

地錨埋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地錨可按經(jīng)驗做法,亦可經(jīng)設計確定,埋設的地面不得被水浸泡; 2 木質地錨應選用落葉松、杉木等堅實木料,嚴禁使用質脆或腐朽木料。埋設前應涂刷防腐 油并在鋼絲繩捆綁處加鋼管和角鋼保護; 3 重要地錨或舊有地錨使用前必須經(jīng)試拉確認,可采用地面壓鐵的方法增加安全系數(shù)。 11.3 起重機吊裝作業(yè) 11.3.1構件吊點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采用一個吊點起吊時,吊點必須選擇在構件重心以上,使吊點與構件重心的連線和構件的橫截面呈垂直; 2當采用多個吊點起吊時,應使各吊點吊索拉力的合力作用點置于構件的重心以上,使各吊 索的匯交點(起重機的吊鉤位置)與構件重心的連線,和構件的支座面垂直。 11.3.2 應根據(jù)建筑工程結構的跨度、吊裝高度、構件重量以及作業(yè)條件和現(xiàn)有起重機類型、起重機的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半徑、起重臂長度等工作參數(shù)選擇起重機 11.3.3 履帶式起重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起重機運到現(xiàn)場組裝起重臂桿時,必須將臂桿放置在枕木架上進行螺栓連接和穿繞鋼絲繩作業(yè); 2 起重機應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和該機說明書的規(guī)定安裝幅度指示器、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吊車柴油機的維護與護養(yǎng):為了使柴油機保持正常運行,延長使用期限,除正確地進行操作外,還必須定期對柴油機各部進行系統(tǒng)的調整和清晰。為了使柴油機保持正常運行,延長使用期限,除正確地進行操作外,還必須定期對柴油機各部進行系統(tǒng)的調整和清晰,充分發(fā)揮柴油機的工作效能和經(jīng)濟性,因此,在柴油機使用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保養(yǎng)制度,認真做好各項保養(yǎng)工作。就我國目前柴油機使用狀況及保修制度而言,長期執(zhí)行的是定期保養(yǎng)制,當前正處于定期保養(yǎng)制向先進的定檢維護制過渡階段。定期保養(yǎng)制一般分為三個級別。(1)一級技術保養(yǎng)1.檢查蓄電池電壓和電液相對密度。 電液相對密度一般在1.28-1.30(環(huán)境溫度15℃),一般不應低于1.27.同時液面高出極板10-15mm,不足應加注蒸餾水。2.檢查三角皮帶的張緊程度。3.清洗空氣濾清器 4.更換燃油濾清器 5.更換機油濾清器 6.更換機油 7.對有注油嘴及機械轉速接頭處,加注符合規(guī)定的潤滑脂 8.清洗冷卻水散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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