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產品生產成本是把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全部生產成本,按一定的對象進行歸集,然后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攤,以計算出完工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基本會計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統駑作用,用來指導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以及指導沒有具體會計準則規范的會計處理。我國在1992年第一次發布基本會計準則,1993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06年修訂的基本會計準則與國際準則趨同,借鑒國際慣例,并且結合我國國情和形勢發展的需要,對會計目標、會計假設、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財務報告等會計基本問題進行了系統規范。
(2)會計科目按其隸屬關系,可分為一級科目(或總賬科目)、二級科目和三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