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在哪種情況下需大修?柴油機在工作時,各運動部件處于高溫、高速和高負荷的運轉,由于運動件相對磨損,柴油機在工作時,各運動部件處于高溫、高速和高負荷的運轉,由于運動件相對磨損,使配合間隙加大,造成漏氣,漏油現象。到一定程度就會表現出功率下降、燃油消耗增加和排煙嚴重,振動,機油壓力降低,潤滑狀況惡化,致使發動機不能正常工作。因此,柴油機使用到一定時間后,就應大修,例如WD165發動機大修一般為8000h左右。但是,這個時間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如因為使用維護不當或柴油機工作條件惡劣,可能沒有達到規定工作時間以前,就不能繼續使用而進行修理。所以確定柴油機大修,除了工作時數外,還需根據柴油機性能變壞的下述標志判定。1.柴油機工作無力,加負荷后轉速下降較大,聲音突變,排氣冒黑煙。2.柴油機在常溫下啟動困難,運轉熱后曲軸軸承、連桿軸承和活塞銷有敲擊聲。3.柴油機在在溫度正常時,汽缸壓力達不到規定壓力的70%。4.柴油機的燃油、潤滑油消耗顯著增加。機油壓力下降,排氣管冒濃煙,在有關襯墊及油封等無漏油情況下,最近運轉期間按機油實際添加量計算的耗量已超過額定一倍以上。5.汽缸圓度,圓柱度,活塞與汽缸之間的間隙,曲軸軸頸和連桿軸頸的圓度及圓柱度超過規定的極限。6.柴油機停車后,在水溫仍為50-60℃的情況下不能順利起動運轉。柴油機出現以上現象,必須通過修理手段恢復原有的技術性能。

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二、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十三、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四、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 十五、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龍門吊機除執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十七、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十八、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一、拼裝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員應有統一的信號。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閘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 二、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卷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電器設備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 4、檢查并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設備是否齊全良好。 5、檢查腳手板、欄桿、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 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 7、機房及操作室內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三、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機吊重、變幅、回轉所用的卷揚機,必須滿足“卷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五、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應無人或障礙物,并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100-150mm,發現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