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施工中,遇到以下情況必須首先辦理安全作業票,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技術負責人到場指揮:1、 起吊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2、 起吊精密物體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3、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4、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5、 爆炸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十三、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體時:1、綁扎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2、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 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十四、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主、副鉤不得同時開動。但對于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并遵守第十三條規定。十五、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額定負荷的情況下,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動臂式起重機在接近額定負荷的情況下,嚴禁降低起重臂。十六、未經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同意,起重機械各機構和裝置不得變更或拆換。
吊車分類: 在建橋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機械,根據其構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類型起重機械和臂架類型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四大類。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卷揚機等。橋架類型起重機械如梁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等。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等。纜索式起重機如升降機等。 按起重性質分類 按起重性質分: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按結構性能分類 按結構形式,起重機主要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架式(橋式、門式起重機)、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門座式、鐵路式、浮船式、桅桿式起重機)、纜索式。

地錨埋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地錨可按經驗做法,亦可經設計確定,埋設的地面不得被水浸泡; 2 木質地錨應選用落葉松、杉木等堅實木料,嚴禁使用質脆或腐朽木料。埋設前應涂刷防腐 油并在鋼絲繩捆綁處加鋼管和角鋼保護; 3 重要地錨或舊有地錨使用前必須經試拉確認,可采用地面壓鐵的方法增加安全系數。 11.3 起重機吊裝作業 11.3.1構件吊點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采用一個吊點起吊時,吊點必須選擇在構件重心以上,使吊點與構件重心的連線和構件的橫截面呈垂直; 2當采用多個吊點起吊時,應使各吊點吊索拉力的合力作用點置于構件的重心以上,使各吊 索的匯交點(起重機的吊鉤位置)與構件重心的連線,和構件的支座面垂直。 11.3.2 應根據建筑工程結構的跨度、吊裝高度、構件重量以及作業條件和現有起重機類型、起重機的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半徑、起重臂長度等工作參數選擇起重機 11.3.3 履帶式起重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起重機運到現場組裝起重臂桿時,必須將臂桿放置在枕木架上進行螺栓連接和穿繞鋼絲繩作業; 2 起重機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和該機說明書的規定安裝幅度指示器、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撥打免費)
點擊交談

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