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叉車的使用及保養 三、二級技術保養除按一級技術保養各項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1、清洗各油箱、過濾網及管路,并檢查有無腐蝕,撞裂情況,清洗后不得用帶有纖維的紗頭,布料抹擦。2、清洗變矩器、變速箱、檢查零件磨損情況,更換新油。3、檢查傳動軸軸承,視需要調換萬向節十字軸方向。4、檢查驅動橋各部緊固情況及有無漏油現象,疏通氣孔。拆檢主減速器、差速器、輪邊減速器,調整軸承軸向間隙,添加或更換潤滑油。5、拆檢、調整和潤滑前后輪轂,進行半軸換位。6、清洗制動器,調整制動鼓和制動蹄摩擦片間的間隙。7、清洗轉向器,檢查轉向盤的自由轉動量。8、拆卸及清洗齒輪油泵,注意檢查齒輪,殼體及軸承的磨損情況9、拆卸多路閥,檢查閥桿與閥體的間隙,如無必要時勿拆開安全閥。10、檢查轉向節有無損傷和裂紋,轉向橋主銷與轉向節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11、拆卸輪胎,對輪輞除銹刷漆,檢查內外胎和墊帶,換位并按規定充氣。12、檢查手制動機件的連接緊固情況,調整手制動桿和腳制動踏板工作行程。13、檢查蓄電池電液比重,如與要求不符,必須拆下充電。14、清洗水箱及油散熱器。15、檢查貨架、車架有無變形、拆洗滾輪、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必要時補添焊牢。16、拆檢起升油缸,傾斜油缸及轉向油缸,更換磨損的密封件。17、檢查各儀表感應器,保險絲及各種開關,必要時進行調整。四、全車潤滑新叉車或長期停止工作后的叉車,在開始使用的二星期內,對于應進行潤滑的軸承,在加油潤滑時,應利用新油將陳油全部擠出,并潤滑兩次以上,同時應注意下列幾點:1、潤滑前應清除油蓋、油塞和油嘴上面的污垢,以免污垢落入機構內部。2、用油脂槍壓注潤滑劑時,應壓注到各部件的零件結合出擠出潤滑劑為止。3、在夏季或冬季應更換季節性潤滑劑(機油等)。

叉車安全作業手冊: 電動叉車駕駛員的操作必須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 1、運行前要檢查剎車系統有效性和電池電量是不是充足,如發現缺陷就在運行前處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運貨物時不允許用單個貨叉運轉貨物,也不允許用貨叉尖端去挑起貨物,必須是貨叉的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地放在貨叉上 3、平穩起步,轉向前一定要先減速,正常行駛速度不要過快,平穩制動停車 4、不準在貨叉上站人,叉車上不準載人運行 5、對于尺寸較大的貨物要小心搬運,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的貨物 6、定期檢查電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來檢查電池電解液 7、停車不用前,要將貨叉下降著地并將叉車擺放整齊,停車并斷開整車 8、電源電量不足時,叉車的電量保護裝置自動開啟,叉車貨叉將拒絕上升操作,禁止繼續載貨使用,此時應該空車駛到充電機位置給叉車充電。

叉車使用規定 目的:為了保證生產送料的順利進行,延長叉車的使用壽命,節省叉車不必要的異常損耗。 第一條 禁用叉車推拉車皮,違者罰款1000元。 第二條 禁用叉車輪胎壓易拉罐,違者罰款100元。 第三條 嚴禁用抱車搞衛生,推散紙(散紙用斗或板車拉)違者罰款100元。 第四條 車原則上只能做搬廢紙用,如用在別的其他方面,必需經分廠同意。 第五條 叉車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上,不能隨意停放,違者罰款50元。 第六條 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原則上廢紙應用行車卸車,不得用叉車卸車,卸車人員需要動用叉車時,必須經當班現場管理人員同意,并由當班管理人員指定車輛給卸車人員使用,卸車人員使用完車輛后,必須與送料人員進行車輛交接,檢查車輛的使用情況,如有問題而未檢查出來,則由接班者負責。 第七條 在投料口推散紙時,貨叉和抱夾不得與地面接觸,違者罰款100元。 第八條 卸集裝箱或車皮時,平臺與集裝箱或車皮高低要平,否則不能卸,待調整處理好再卸,違者罰款100元。 第九條 叉車的保養按原來的規定,每月10日,20日,30日為保養日,1#、3#、5#叉車給倒班人員做保養,2#、4#、6#叉車給白班人員做保養。 第十條 當班班長和現場管理人員除了安排日常的工作外,應安排好有關人員進行叉車的維護與保養,監督叉車工對以上規定的執行情況,如發現當班班長和現場管理人員對叉車工違反規定不加以制止和上報,將加重處罰,當班現場管理人員也應做好叉車的交接班工作,每個班都必須記錄好叉車的使用情況,凡在記錄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發現一次取 。第十一條 叉車在使用時,如發現叉車有異常或有故障時,應馬上停止使用叉車,并及時匯報。 第十二條 凡檢查發現叉車有故障及時處理或匯報的,避免叉車有重大損失的,根據分析其價值大小,分廠將酌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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