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濱州濱城區學習消防工程師的學校
建筑工程信息 濱州濱城區消防工程師是濱州濱城區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的重點專業,濱州市知名的消防工程師培訓機構,教育培訓知名品牌,濱州濱城區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全國各大城市設有120余所分校,學校歡迎你的加入。
濱州濱城區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分布濱州市濱城區,惠民縣,陽信縣,無棣縣,沾化縣,博興縣,鄒平縣等地,是濱州市極具影響力的消防工程師培訓機構。
濱州濱城區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是一所建工類專業培訓學校,開設有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造價工程師、一級消防工程師、二級消防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安全工程師、BIM、環境影響評價師,中級經濟師等專業。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令第31號)處理。
隨著2018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報名越來越近,關注報名時間、報考是否符合條件相關問題也越來越多,下面,關于消防工程師考試工作年限如何計算?年限是否可以累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年限計算有什么不一樣?分別做出了解答,供考生參考: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工作年限計算按周年計算方法,自取得證書當年12月31日前,截止報名當年12月31日。
其中,全日制學歷只能從畢業后開始計算工作年限(實習期不能計算在內); 非全日制學歷,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則可以累加計算。非全日制畢業者,部分省份不承認高中學歷后的工作年限(有些省份可以),只承認中專學歷后的工作年限,需咨詢當地考試中心確認,請以當地政策為準。
注意: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中,對于工作經驗有兩個要求,一是工作經驗,即從考生畢業后起至今的時長;二是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時間。上述工作年限計算方法是指計算第一種工作經驗的方法。
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復習至今,相信很多考生都會很容易有種疲憊的心理,畢竟面對一級消防工程師這樣備考期那么長的考試,備考疲憊是很常見的事情。每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就要想想辦法了,怎么辦才好呢?
一、要樹立打大仗、打持久戰的心態,切不可有閃電戰的想法。
一級消防工程師難度較大,要記的知識多,考一級消防工程師,一定要有打持久戰的心態。一年不行,用兩年!
問:我在一家工程咨詢單位工作,單位是從事工程咨詢、招投標代理的,在這家單位交社保滿兩年,單位可以開工作多年的證明,學歷等其他條件都符合條件,請問我可以報考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嗎?
答:你好,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報考需同時滿足學歷、工作年限以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不同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和從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不一樣。符合條件即可報考。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對于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考生們來說,8月尤其重要!它是承上啟下的月份,進入8月就意味著開始百日沖刺了!
(二)凡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系統總線上應設置總線短路隔離器,每只總線短路隔離器保護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模塊等消防設備的總數不應超過32點。
疑問:32點是指地址編碼還是設備個數?I/O模塊占用幾個地址編碼?
解答:32點是指設備總數而不是地址編碼數,多輸入輸出模塊算1個設備。
消防組織相關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1)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2)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
(3)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4)第(1)項、第(2)項、第(3)項規定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5)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固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大多數以熔點和燃點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燒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燒或爆炸的易燃固
乙類廠房(倉庫):除甲類外的易燃固體
丙類廠房(倉庫):可燃固體(木、紙、塑料、泡沫等)
丁類廠房(倉庫):難燃固體(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戊類廠房(倉庫):不燃固體(鋼材、磚塊、汽車、儀表燈)
注:丙、丁、戊類的火災危險性可和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A、B1、B2合記。
其他火災危險性補充:
助燃氣體:乙類(氧氣生產或儲存、空氣分離廠房)
生產過程中產生可燃粉塵:乙類(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鋁粉、金屬拋光等)
易氧化或積熱自燃的物品儲存:乙類(漆布、油布、油紙等)
對氣體或液體燃燒作其他用的生產:丁類(鍋爐房、陶瓷燒制廠房等)
特殊情況下火災危險性的判定:
1、同一座廠房或廠房的任一防火分區內有不同火災危險性生產時,廠房或防火分區內的生產火災危險性類別應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分確定;當生產過程中使用或產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較少,不足以構成爆炸或火災危險時,可按實際情況確定;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確定:
1 )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發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或自動抑爆系統,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大于20%。
2、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3、丁、戊類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當可燃包裝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裝體積大于物品本身體積的1/2時,應按丙類確定。
《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新規出版,對公建、住宅均有較大影響。由于公建層高較高,空間較大,容易滿足規范要求,而住宅設計中交通核空間緊張,按新規范實施,交通核遭“毀滅性”打擊!需全面梳理對住宅設計的影響。
五大變化
1、風井面積急劇增大
第3.4.2條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應由本規范第3.4.5第3.4.8條的規定計算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筑高度大于24m時,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按計算值與表3.4.2-1表3.4.2-4的值中的較大值確定。
特殊情況下火災危險性的判定:
1、同一座廠房或廠房的任一防火分區內有不同火災危險性生產時,廠房或防火分區內的生產火災危險性類別應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分確定;當生產過程中使用或產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較少,不足以構成爆炸或火災危險時,可按實際情況確定;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確定:
1 )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發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或自動抑爆系統,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大于20%。
2、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3、丁、戊類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當可燃包裝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裝體積大于物品本身體積的1/2時,應按丙類確定。
固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大多數以熔點和燃點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燒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燒或爆炸的易燃固
乙類廠房(倉庫):除甲類外的易燃固體
丙類廠房(倉庫):可燃固體(木、紙、塑料、泡沫等)
丁類廠房(倉庫):難燃固體(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戊類廠房(倉庫):不燃固體(鋼材、磚塊、汽車、儀表燈)
注:丙、丁、戊類的火災危險性可和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A、B1、B2合記。
其他火災危險性補充:
助燃氣體:乙類(氧氣生產或儲存、空氣分離廠房)
生產過程中產生可燃粉塵:乙類(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鋁粉、金屬拋光等)
易氧化或積熱自燃的物品儲存:乙類(漆布、油布、油紙等)
對氣體或液體燃燒作其他用的生產:丁類(鍋爐房、陶瓷燒制廠房等)
滅火救援相關規范考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七條
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費公路、橋梁免收車輛通行費。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趕赴火災現場或者應急救援現場的消防人員和調集的消防裝備、物資,需要鐵路、水路或者航空運輸的,有關單位應當優先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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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的鍋爐房通常是為建筑采暖提供熱源,一般以熱水或蒸汽鍋爐應用較多。
一、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
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屬于丁類生產廠房,但根據鍋爐的燃料不同,鍋爐房建筑的耐火等級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CB50016—2014,2018年版)和《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2008)的要求,燃油和燃煤鍋爐房分別為一級和二級。但如裝設總額定蒸發量不超過4th、以煤為燃料的鍋爐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