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基本要求
(一)掌握會計核算、會計檔案管理、會計監督
(二)掌握會計機構、會計崗位的設置
(三)熟悉會計職業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內容
(四)熟悉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五)了解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適用范圍和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六)了解代理記賬
一、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關于會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二、會計法律制度的適用范圍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統稱單位)辦理會計事務必須依照《會計法》的規定。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并公布。
三、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一)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二)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