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優路執業藥師是濰坊優路執業藥師培訓學校的重點專業,濰坊優路執業藥師培訓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學校歡迎你的加入。
第一章 總 則
第十八條 執業藥師注冊機構每年將注冊情況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并定期公告。
第一條 為保證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加強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根據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頒發的《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第二十二條 執業藥師注冊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注冊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單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獲得執業資質的唯一途徑是通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在藥品經營企業工作,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通過認定取得從業藥師資格:
1、取得藥學(中藥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的;或取得藥學(中藥學)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的。
2、具有副主任藥師(副主任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
取得相關專業(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八年的。
第十一條 申請再次注冊者,須填寫“執業藥師再次注冊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注銷注冊手續由執業藥師所在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機構申請辦理,并填寫“執業藥師注銷注冊登記表”。執業藥師注冊機構經核實后辦理注銷注冊,收回《執業藥師注冊證》。
第十八條 執業藥師注冊機構每年將注冊情況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并定期公告。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特別說明:
(五)執業單位證明;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國家執業藥師考試分數線每年可能不同,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分數線已經于2016年12月29日公布為各科目72分,請廣大考生抓緊核對,考后審核地區考生請抓緊時間進行審核。
執業藥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根據部分地區公布的報名通知,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將繼續使用執業藥師考試報名目錄,廣大考生可以參考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專業目錄,并關注醫學教育網的消息。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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