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企業于2017年11月開業,并于當月辦理增值稅稅種認定,則其第四季度增值稅享受免征政策的銷售額度應為6萬元。只要其銷售額超過6萬元,就無法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的優惠了。假如該企業本期銷售額為7萬元,此時若將7萬填入第9、10欄,則系統會提示不符合小微企業免稅條件。
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需要,以后繼續教育晉升考核的重要依據新規新增內容: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這是新規增加的內容,相當于把繼續教育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以后會計升職加薪、考取會計職稱證都必須要參加繼續教育,單位招聘條件中也會加上一條“必須參加繼續教育”的字樣,“繼續教育”儼然成為從事會計工作的新“門檻”了。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需要,最嚴繼續教育將出臺,全國各地的繼續教育大革新!在這種大環境下,會計人一定要持續不斷地學習,學習是一種思維,學習是一種習慣,學習更是一種能力,只想不勞而獲、固步自封的會計必將被淘汰出局!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營業外收入的取得及結轉情況。該科目貸方登記企業確認的各項營業外收入,借方登記期末結轉入本年利潤的營業外收入。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那么什么是主營業務收入會計?跟著理臣小編一起看看!
標準一:擔任會計主管有要求新《會計法》第三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本法所稱會計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1. 今后所有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新規: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所稱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一)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三)其他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有了重大的改變,其中第一條明確了持有初級、中級、高級會計職稱證的小伙伴都要參加繼續教育。第二點和第三點明確說明,不管是否持有會計證,只要從事會計工作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可見新規更接地氣、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