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輪胎起重機 輪胎起重機,又稱輪胎吊。起重作業(yè)部分安裝在特別設計的輪胎底盤上,一般只有一個發(fā)動機和一個司機室,有4個外伸支腿。其特點是重心低,起吊作業(yè)平穩(wěn),既可支起支腿作業(yè),又可在平坦地面上,用短臂桿,在吊重小于額定起重量75%情況下,吊重緩慢行駛;如回轉(zhuǎn)3600作業(yè)。其空載行駛速度一般在3Okm/h以下,適合在比較固定的地點作業(yè),應郵 頻繁遠程調(diào)動。 我國國產(chǎn)的輪胎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為:1t、2t、3t、5t、8t、16t、20t、25t、40t等。引進的車型中,有起重量更大者。 3. 履帶起重機 履帶起重機,又稱坦克吊。早些年履帶起重機是在單斗挖掘機上裝設起重臂架而別的,后來發(fā)展成專用履帶起重機,其特點是:(l)履帶因接地面積大而壓強低,可在松軟、附和不甚平坦的地面上行走。(2)穩(wěn)定性好,不裝外伸支腿。(3)在平坦和堅硬地面可在額定起重量80%情況下,吊重緩慢行駛。(4)有的履帶起重機可利用特備的液壓伸縮裝置增大兩履帶的間距,進一步增加其穩(wěn)定性。(5)行駛速度低,一般小于4km/h;而且行走和轉(zhuǎn)彎時要損壞路面,需轉(zhuǎn)移較遠作業(yè)場地時,應用平板車拖運。 履帶起重機也在向全液壓傳動方向發(fā)展,最大額定起重量達300t。我國國產(chǎn)的履帶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為:5t、1Ot、15t、25t、35t、40t、50t、100t、150t、300t等。引進的履帶起重機有100~1250t多種規(guī)格。以上三種起重機部分車型的起重能力請見本書的有關內(nèi)容。
橋架起重機: 可在長方形場地及其上空作業(yè),多用于車間、倉庫、露天堆場等處的物品裝卸,有梁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纜索起重機、運載橋等。 (1)梁式起重機:梁式起重機主要包括單梁橋式起重機和雙梁橋式起重機 單梁橋式起重機橋架的主梁多采用工字型鋼或鋼型與鋼板的組合截面。起重小車常為手拉葫蘆、電動葫蘆或用葫蘆作為起升機構部件裝配而成。 按橋架方式分為支承式和懸掛式兩種。前者橋架沿車梁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后者的橋架沿懸掛在廠房屋架下的起重機軌道運行。單梁橋式起重機分手動、電動兩種。手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各機構的工作速度較低,起重量也較小,但自身質(zhì)量小,便于組織生產(chǎn),成本低,適合用于無電源后搬運量不大,對速度與生產(chǎn)率要求不高的場合。手動單梁橋式起重機采用手動單軌小車作為運行小車,用手拉葫蘆作為起升機構,橋架由主梁和端梁組成。主梁一般采用單根工字鋼,端梁則用型鋼或壓彎成型的鋼板焊成。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工作速度、生產(chǎn)率較手動的高,起重量也較大。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由橋架、大車運行機構、電動葫蘆及電氣設備等部分組成。

起重機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列技術要求: 1、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diào)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4、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地吊運;6、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guī)定的安全圈數(shù); 7、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下表的規(guī)定。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輸 電 線 路 電 壓 V(kV) <1 1--35 ≥60最
小
距
離(m) 1.5 3 0.01(V-50)+38、流動式起重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9、 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